26/02/2020
旅遊警示下的旅保保障
姊妹們,正當內地新冠肺炎疫情開始受控的時候,疫情卻在海外不斷擴散,重災區之一是港人(尤其是姊妹們?)喜愛的南韓。
港府於日前向南韓發出紅色旅遊警示,並禁止所有來自南韓或14日內曾到訪南韓的非港人入境。即使是港人,從南韓回港也要進行14天醫學監察;如果是從「疫區」大邱或慶尚北道回港,更要到指定的隔離中人接受14天強制隔離。
我相信,這項措施實施後,暫時應該沒有港人會去南韓旅行了。問題是,如果妳一早計劃了在2月底或3月初去南韓又如何?
我的姊妹Maggie就是其中之一,她和老公一早訂了3月初去首爾的機票和酒店住宿,幸好她在1月下旬已買了旅遊保險。
「Lydia,想請教一下,到底保安局實施的『旅遊警示』機制,是甚麼一回事?最重要是,對旅遊保險有甚麼影響呢?」Maggie 用WhatsApp問我。
「是這樣的,保安局為了提供更全面的旅遊資訊予香港市民,於2009年10月20日推行一套『旅遊警示』制度,主要分為黃、紅、黑三個級別。黃色表示受影響地區或國家有受到威脅的跡象,市民去到當地要提高警惕;至於紅色就表示,受影響地區或國家受到更廣泛或全國性的威脅,市民應該調整行程,如非必要(如旅遊),應該避免前赴該國家或地區;至於黑色警示,即表示受影響的地區或國家正受到嚴重威脅,市民不應該前赴當地!」
「明白,現在南韓已經是紅色旅遊警示了,那麼,我的旅遊保險是否已經有得保?」Maggie最想知道,萬一要放棄這次旅行,到底損失有多大。
「妳已經買了旅遊保險?」
「是呀,我在農曆年前買了。」
「那好!雖然不同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條款或許有差異,但普遍的做法是,如果客人在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發出前買了旅遊保險,評估過風險後,在出發前7日內(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仍然生效)取消行程,應該可以就未享用的旅費損失獲得賠償。如果是紅色,很多都可以賠一半,如果是黑色,就會全數賠償,又或者再加一些現金津貼。」
「哦,明白了,但假設我在發出旅遊警示前已經身在南韓,也可以索償嗎?」
「可以的,如果在旅程中才發出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受保人決定提早結束行程或更改行程而導致的未享用旅費損失,也可以按上述的安排獲得賠償。」
「噢,有一個情況是,如果發出了紅色或黑色旅遊警示,我仍然要去受影響的地區或國家,假設我是工作,不是旅遊,但我又意外受傷了,這又是否受保呢?」
「這個要看每家保險公司的條款,但一般來說,如果出事的原因,不是因為與旅遊警示有關的,以這次為例,即不是受新型冠狀病毒傳染,而是其他本來都是受保原因而需要治療,受保人是會繼續受保的。」
「明白!」聽了我的解說,Maggie比較安心了!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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