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016
理財典範 還是傑青典範?
姊妹們,早前公布的2016十大傑出青年選舉結果,除了只有5人獲選令人有點嘩然外,另一個惹起爭議的,就是當中唯一女性獲選者的黃仰芳小姐。她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大談自己的成功之道,可能由於她將重點都放在自己如何努力賺錢方面,令到社會人士有些質疑。
姊妹們,作為一位事業女性,見到有一位事業上如此出色的女性,能夠獲選十大傑出青年,確實是與有榮焉。
再者,她絕對是一位「白手興家」的才俊,在完全沒有父蔭下,出來社會做事之後努力賺錢,27歲便開始置業,兩年內已經供斷該物業(據稱,買入價是300萬),現時不足40歲(傑青的年齡上限是40歲)已經有樓有鋪,家財千萬。
她又告訴記者,自己在大學時已開始做傳銷,因為她認為,這類工作可以令她賺到更多錢,而她也比常人付出更大的努力,包括謝絕所有應酬,除了年初一之外,一年到晚都工作,也絕少娛樂,10年間看不足5套電影和演唱會。
她鼓勵自己不要放棄目標(置業)的方法,就是從報章剪下自己心儀的示範單位照片,貼在筆記簿封面,時刻提醒自己。
我必須指出,黃小姐在個人奮鬥,以及理財方面,確實做了一個好榜樣,其中在理財方面,她努力賺錢,就是要打好理財的基礎,因為所有人的理財基石都是工作收入。
有了工作收入之後,她沒有馬上花掉公錢,反而把勞力賺回來的公錢,投放於能夠提供居住功能,以及有投資功能的物業之上,再透過時間的累積,開始建立自己的財富。
有人甚至形容,這就是香港人的拚搏精神,這也不錯!不過,但這又是否傑出青年呢?
我上去主辦十大傑出青年選舉的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的網址查看十大傑青的選舉準則。
原來,這項選舉的目的,是表揚在工作上具卓越成就及對社會有貢献的青年,鼓勵年青人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從而使他們為改善社會,擔當更重要的責任,及激勵青年人在個人事業及社會服務方面更積極進取。
姊妹們,看過以上的說明,我對傑出青年的理解是,除了要在自己的行業上取得優異成績外,還應該貢獻社會,積極參與社會事務。但黃小姐予人的感覺是做所有服務都是為了擴大自己的社交網絡,以發展她的事業,而非服務社會,甚至貢獻社會。不過,這本身沒錯,錯的可能是傑出青年這個光環套在她頭上吧!
作者電郵: 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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