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2015
賣樓兩年後再買樓
早前我在《晴報》另一個專欄寫過一篇題為「因為加租 所以才買樓!」的文章,當中其實是指我的姊妹Cherry,最近成功出售了自住的居屋單位,而她的新買家,原本是租住大圍名城的,但適逢租約期滿,業主大幅加租,所以才決定買樓,結果看中了Cherry的沙田居屋單位。
不過,這個個案在現階段為止,其實哪個才是幸運兒仍是未知之數。但最近我跟另一位姊妹Ruby下午茶時,談起她過去幾年的買樓、賣樓,然後再買樓的「傳奇」經過後才知道,她才是業主加租的受惠者。
事緣Ruby早年結緍時買了將軍澳維景灣畔一個兩房單位,4年前她感到樓市已經偏高(現在看來當然是錯了),於是跟丈夫商量過後,毅然沽出了該單位,售價大約400多萬(已經賺了百多萬),然後租了馬灣珀麗灣一個兩房單位,一心想等一個租約,即兩年後樓市調整時,再重新上車。
她租住的珀麗灣單位,月租只是7,000元,誰不知,當第二年生約快滿時,業主大幅加租至9,000元,加幅高達三成。
本來,如果業主肯稍為調低加幅,例如只加至8,000元的話,Ruby也會考慮續租的。但本來很友善的業主太太,不知怎的好像變了另一個人似的,最後還不露面,交由她的女兒去跟Ruby傾租約,但她的女兒根本沒有誠意跟Ruby商量,只拋下這句說話:「如果妳不想租,租約期滿時妳搬走便可以!」
既然冇得傾,Ruby和丈夫決定不再受業主的氣,就算買貴一點,也要重新上車,結果,她和丈夫看中了一個面積跟他們早前自置物業一樣的單位,只不過座數和樓層不同,但這時的樓價已經升至500萬,即是比當日的沽出價還貴了幾十萬。
即使如此,Ruby和丈夫商量過後,還是決定再上車,結果,兩年過去了,Ruby現在的物業又升值了百多萬。現在回看,當日毅然再上車的決定是完全正確的,因為樓價在過去幾年,仍然不斷地上升。
「如果當日不再上車,我想現在真的人都顛,或者心理肯定會不平衡。」Ruby不諱然。
姊妹們,過去很多人都不介意租樓,甚至長時間租樓住者也大有人在。但印證過去二、三十年,樓市好像無止境地上升後,愈來愈多人改變了這種想法,不願再為業主供樓了。
我的姊妹Ruby可算是「迷途知返」的一群,我不知道過去幾年,有多少像Ruby那樣沽了樓兩年,就馬上糾正「錯誤」,重新上車的個案。但其實,如果不是有個「無良業主」助她一把,她現在可能仍陷於「困境」呢!
「對呀,世事往往就是這樣奇妙,一個對妳不好的人,其實最後會變成妳的恩人!」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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