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18
因家人急病請半日假 員工被要求提供證明 (晴報)
工作最重要有良好溝通。有打工仔指,早前因經常加班而儲得補假,剛好近日遇上母親急病入院而請假,但上司卻要求他補交到診證明。有就業輔導社工指,如員工因OT補假,毋須向公司提交證明,如涉及家人私隱更是不可接受。
部分公司設有OT補假制度,但有網民在討論區訴說,早前儲了5小時「OT鐘」,日前因年邁母親在家跌倒,他向上司請假3至4小時處理家事,沒料及事後被要求提交證明。帖文提及︰「上司要我交出母親的到診證明,否則會當我不誠實或曠工處理。」事主指沒有保留有關到診證明,覺得上司有心戲弄,求教其他網民如何處理。
有網民批評事主任職的公司無人情味,亦有人認為,可能事主跟上司溝通不足,如事前說明請假是補「OT鐘」,理應毋須提供證明。另有過來人指,母親曾在家跌傷需送院,他通知上司家有要事,對方讓他請假半日,認為視乎不同上司的做法。
事主可諮詢勞工處
職工盟培訓中心課程發展副經理譚健忠指,曾有年輕人反映家人突然離世,他向上司請一日假處理家人身後事,卻被拒絕。「那位上司指該段時間工作繁忙,不批准請假要求,結果這位年輕人決定即日辭職。」他認為要是討論區的個案是因「OT」補假,上司批出假期後,也無權要求員工提交請假證明。
譚健忠表示,討論區的個案中,因員工儲了「OT鐘」,上司有理由相信他是以「OT鐘」補假,員工也有同樣合理期望。若上司在員工放假後,以員工沒提供到診證明而當下屬不誠實或曠工處理,建議事主可諮詢勞工處的意見。
涉家人私隱 毋須提供證明
嶺南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行為碩士課程主任林敬新博士指,個案中的上司提出的要求並不合理,感覺帶點針對性。「如果事主是請病假,上司要求提供醫生紙是無可厚非,惟員工申請OT補假,若上司已批准放假,後來又要求提交證明,有點說不過去。」
他又指,即使這位員工不能因OT而補假,亦可申請放年假或無薪假期,事主毋須向上司提供醫生證明。再者,這次事件涉及員工家人的私隱,上司要求提供醫生證明,做法亦不合理。
轉載自: 晴報
【香港好去處】etnet全新頻道盛大推出!全港最齊盛事活動資訊盡在掌握!►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