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017
新同事趕買餸 拒加班 惹微言 (晴報)
有開工,無收工,是不少上班族的宿命。有網民分享,新同事以「趕住買餸」為由,撇下加班中的同事而離開,認為對方欠責任心。有人事顧問指,面試時一般會說明加班政策,僱員亦可提出能否以彈性工時上班,以兼顧工作及家庭。
有打工仔在討論區分享,指新同事被指派加班時,竟以「趕住買餸」為由拒絕,令人感到是藉口。帖文指︰「新同事育有一子,請她時她表明曾有數年空白期,感謝公司仍給她機會,亦承諾會努力工作。但讓她加班時,她竟說街市7點收檔無餸買,堅持要6點收工,不肯加班。講真,有同事都係雙職媽媽,人家也懂得在午餐時間買定餸,邊有人這樣大條道理唔加班?」
工時問題面試時應釐清
帖文發布後旋即吸引逾7.5萬人點擊。有網民反嘲事主被「OT文化」洗腦,竟要求同事「拋夫棄子」工作,直言「收工時間她是有權走的。」有網友指,問題在於面試時,公司有否說明需要加班,若沒有說明,新同事不過按本子辦事,亦非有錯。有人則指,加班與否無分對錯,只有供求關係︰「以前經濟差大把人肯加班,現在請了有家庭的同事,便知是工求人啦,無話啱唔啱。」
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指,工時問題在面試時便應釐清︰「如貿易公司等工種,要配合歐美時間跟單,未必可以話走就走,僱主應清楚說明,僱員亦應考慮工時是否適合自己。」他指,加班與否要看公司文化,若公司同事愛「搏殺」,拒絕加班反影響士氣。「除工作能否完成,老闆會顧慮有人要加班,有人可準時走,易激起不公平爭議。」
完成份內職責 減少怨言
Manpower Group大中華區高級副總裁徐玉珊指,僱員及僱主應就工時有明確的協議︰「如做前台未必需要加班,但會計要埋數或要超時工作,當中會否有『補水』,在上班前要知清楚。」若有特別需要,亦不妨與僱主明言。「像我公司有同事是新手媽媽,需要準時下班教工人湊仔,公司都允許她彈性工時上班,因應需要提早1小時上班或延後1小時下班。」她強調,想準時收工,最重要是先完成自己份內職責,才能減少怨言。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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