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2017
市建局減開支 幫業主「賺到盡」
近日無論是房協資助房屋的超額認購140倍,抑或「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有逾520申請「爭」20個單位,都具體說明了本地即使有社會資源介入後的住屋需求。今時覓地建屋已成社會共識,作為土地房屋來源之一的市區重建,需要盡快注入新思維,才可對改善住屋問題,有更大的貢獻。
截至今年3月,專責市區重建的市建局,其資產淨值為326億元,其中流動資金約170億元,遂被人指為「賺到盡」。市建局則解釋,在已完成的重建項目錄得盈餘,主要是因為這些項目的發展年期較長,多年前能以較現價為低的價錢進行收購。
至於170億元的流動資金,也備日後用作推動項目發展、收購物業及補償的開支,未來5年,這方面的總開支預計要約350億元,財務挑戰不容忽視,故市建局指「賺到盡」是一個欠全面的結論。
市區重建本就困難重重,如果市建局不能為業主信賴,又如何增加住屋供應?
「賺到盡」通常被人用來形容無良商家,以此來批評一個聲稱採取「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方針的法定機構,的確諷刺,這可能正與它能「精明地」以「較現價為低的價錢」進行收購有關。市建局若不「賺到盡」,「賺少啲」甚至「唔好賺」又有沒有可能?
市建局現時的營運模式是「以戰養戰」,以收購去支持更多的收購,過程中,免不了要壓價買入,待日後項目完成後,再抬價賣出。盈餘要作為日後收購及補償的用途無可厚非,但市建局高級管理層的酬金也甚受人關注,若這類「燈油火蠟」以外的行政成本減少,相信也可減少被人詬病的機會,因為若市建局管理層是義工或象徵式地收取酬金,純粹為完成市區重建項目而努力,他們應會少了一個「壓價收購、抬價賣出」的誘因。
正如行政費用不高的慈善機構通常會較有公信力,而其勸捐、行善的效益也更大一樣,若市建局形象因此而得到改善,出價可能更容易為舊樓業主所接受,從而加快收樓及市區重建的速度。
我們一直建議政府跳出今時「現金收購-現金補償」的框框︰改由政府牽頭,鼓勵、籌組舊樓業主自行做發展商!具體步驟可以有5點,分別是︰一、政府提出重建方案;二、協助業主徵求小型建築商投標在原址重建;三、以公帑墊支受影響住戶及業戶於搬遷及重建期間,另覓居所的租金支出;四、新樓建成後,原業主可獲原址補償相同樓層面及面積的單位;五、項目收益用來支付搬遷補償外,其他收益將用來支付其他開支,若還有盈利,利潤則由原業主攤分。
今時覓地建屋已是急中之急,因此以錢換地起樓,在所不惜,但求快上馬。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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