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2015
標準工時之我見
早兩天的五一勞動節酒會中,有議員提到要為標準工時立法。我認為標準工時的存在,是希望保障一些競爭能力較低、議價能力較弱的基層勞動人口,讓他們得到公平對待。
最低工資的實施,確實令基層市民的收入有所增加,但卻令部分工種出現供求失衡的情況:同樣是最低工資,大家自然會選擇做屋苑保安員,而不會選擇對體力需求大的洗碗工。所以,對於標準工時立法,筆者想反思,到底這對基層勞動人口是好還是壞?
據報章報道,由顧問公司提交的標準工時報告指出,被問及若減少工時致收入減少,七成受訪者表明不會接受,但如果加班有「補水」,四成人願意超時工作。其實,打工仔希望的,只是他們付出的努力會按比例地帶來更多收入。
所以,最根本的問題不是工作時間長,而是勞動基層是否能夠多勞多得,有沒有因為教育和技術水平欠缺議價能力,而受到不平等合約對待。如果想保障基層勞動人口,可考慮由政府及相關部門就一些基層工種制定標準僱傭合約指引,協助勞資雙方清楚釐定工種的職務、工作要求,以及訂明大家同意的每星期工作時間,以及超時工作補償的計算,協助勞動基層爭取公平的待遇,達至多勞多得的原則。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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