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14
愛國愛港愛公司
以往在經營電訊公司時,每年總有一至兩次全體員工大會。會上所有同事都能直接舉手,向管理層提問、反映意見、建議,甚至批評。有時候管理層會擔心同事問的問題過於偏激,容易鼓動其他同事與公司對立,令管理層尷尬。近日,某電視台亦發生類似的小風波,報道說是由於員工的聯署而遭受管理層懲罰,下令扣減本年度花紅,甚至革職。
我認為紙包不住火,要管理及推動新世代的員工,就是讓他們擁有發言權及影響力。當然,影響力並不是掌控的權力,只是讓他們直接向管理層反映意見,讓同事更投入工作,更愛公司。若連發言或批評機構的權利也沒有,員工只會覺得機構不重視他們,自然就不會愛機構,不會賣力工作,因為「愛」是雙向的。若管理層認為機構付薪水,就以為員工必然要為機構賣力的話,這是上一代非常過時的想法。想跟新一代年輕員工合作,這是絕對不足夠,也不可行的。
至於同事可能發表偏激意見方面,我認為機構只能信任同事。根據過往經驗,若同事只發表一些有利自己,而是偏激的觀點,其他同事只會報以噓聲作回應。同事們能夠判斷其他同事的觀點是否合理,但機構容許一些反對的聲音,就更凸顯管理層的大量,這樣才能令同事覺得你值得他們去「愛」。
Source: SKY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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