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2014
文化培養
政府最近建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有記者朋友問我,根據我們過往幾年的經驗,是否認同政府這只是個空談?我認為並不應該以「免費電視」單一事件,抹殺了香港過去推動創意或科技產業上的發展。
事實上,香港的創意工業並不只有我們,也有其他文化及科技的界別。我希望我們的遭遇,只屬個別的個案。推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必須從文化和意識形態著手,令社會願意承擔因創新和科研所產生的風險。因為大部分的創新都是失敗,科技的研究必然經過多次失敗,也不一定會有回報,所以並不能以「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這種單一的指標來量度事件的成敗。若抱有這個短視和速成的態度,就不適合討論創新和發展科技。
新加坡花了二十年時間培育人才,再訓練人民崇尚發展科技的心態;韓國亦花了很多時間和心血,培訓人民的文化水平,令國民以時裝設計自豪,再聯手推動行業的發展。這是文化上的培育,並不是以簡單數字化計算。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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