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2014
公屋的公平分配
住屋是香港人最關注的問題,近日有關大學生申請公屋的討論也愈來愈多。即使是二人家庭,在2013年4月1日起,其每月最高入息限額提高至接近$15,000。最初我估計大部分大學生,在工作兩、三年後,其每月入息也應該超過$15,000;即使跟一名長者或家人同住,也難以符合資格。在計算領取公屋的資格時,由填寫「公屋輪候冊申請表」當時的資產,及獲配公屋時前六個月的有關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都會計算在內。
不少學生在學時期已經輪候公屋,以房委會「三年上樓」的承諾大膽來說,在填寫申請表至獲配公屋期間,申請人仍在學,入息限額絕對符合資格。換句話說,無論這些學生將來在社會的收入如何,只要已經成功領取公屋,以後就不會有任何影響。
我強調我並不是要否定大學生申請公屋,但社會每年花上數以十億在大學教育上,能否考慮延長大學生輪候公屋的時間,或計算畢業後兩年的穩定入息?這個做法,或許對一生也沒有機會接受大學教育的申請者較為公平。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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