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3
新血,新希望
公司要求同事離職,一般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發生。首先,若同事有意或無意中向家人、朋友或外界洩露公司資料,違反了我們的保密原則,影響了我們之間的誠信,我們才會下此決定。信任來自誠信,團體精神就是建基於互信;有誠信才有互信,有互信才能建立正面的團體精神,三者必須並立而行。
另一點就是職位的基本技能。以往我們的IT系統開發曾發生延誤,後來發現是IT部門的同事出了錯,加上用者也未能清楚講出自己的要求。最後,有同事質疑,即使聘請新血也不一定是可行,因為IT專才的市場亦是「求過於供」。
過往經驗看來,與新同事的默契、信任程度都不大配合時,很可能會適得其反,因此以新人去取代舊同事的崗位並不能保證會有更佳的成績。
眼見同事即使不斷犯錯仍能繼續留任,只會令他人,甚至整個團隊都感到失望。不但有礙工作,亦會令同事對公司的執行及管理能力存疑,所以聘用新人的好處就是會給舊同事新的希望。
規模愈大的團隊,就愈難把每個細節都檢視清楚,所以我很重視「希望」。作為領導者,想要推動團隊進步,最重要的,就是給予希望。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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