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013
為甚麼有篩選的選舉必然是假普選?(工黨 李卓人)
「選舉權是不是能夠徹底地、充分地、有效地運用,與被選舉權有無不合理的限制與剝奪,具有不可分離的密切關係。本來廣義地說,選舉權就包括被選舉權在內。有選舉權的運用,就必有被選舉的對象,因而有選舉權存在,就同時有被選舉權存在。如果被選舉權受了限制,則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了限制。具體地說,假使某些人民被剝奪了被選舉權,則有選舉權的人就不能去選舉他們,因而選舉權的運用,也就受著限制了。
真正的普選制,不僅選舉權要普及平等,而且被選舉權也要普及平等;不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選舉權,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選舉權。任何人的被選舉權都不應該被限制,不僅不應該以資產多寡、地位高低、權力大小為標準,而且也不該以學問優劣、知識多少為標準。唯一的標準就是能不能代表人民的意思和利害,是不是為人民所擁護,因而也就只有讓人民自己去選擇。」
以上兩段文字,如果是出自民主派手筆,大家都會覺得不外如是、意料之內;但如果這是出自中國共產黨70年前對人民的莊嚴承諾,讀者有何感想?
1944年2月2日,由周恩來主理的中共喉舌《新華日報》,發表題為「論選舉權」的社論,簡單扼要地說明民主普選的要義,在於普及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擇權。每隔幾年,筆者總要做一次文抄公,皆因每當討論香港未來的普選制度,總有人跳出來胡說八道、大放厥詞。
新任政協主席俞正聲日前提出,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長期執政,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其後表明,特首選舉「一定有篩選」。兩人先後表態後,即有一隻「紅色了哥」化身「接近中央權威人士」,指出特首普選可加設「預選」,由提名委員會先作一輪內部投票,「篩走」中共不接受的參選人。
消息一出,一眾「土共」隨即保駕護航,可惜理虧所以詞窮,說了大半天,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前律政司長梁愛詩說:「很多國家的選舉都要經過篩選,尤其是人多的地方。香港有三、四百萬選民,有些地方兩、三萬,我都覺得容易一點。如果我們這麼多選民的話,沒有篩選機制的話,怎可以順利地選出來呢?」選民多寡跟「篩選」參選人有甚麼關係?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有超過二億合資格選民,超過一億人投票,有何不順利?
在美國史丹福大學獲得碩士學位的葉劉淑儀辯稱,任何民主選舉都有預選機制,美國選總統時,黨內也有預選。將黨內初選和提名委員會篩選混為一談,根本就是魚目混珠,欺騙市民。民主國家的黨內初選是面向選民,為所屬政黨爭取最大勝算;提名委員會篩選,則是替中共把關,「篩走」中共不接受的參選人。而更重要的是,黨內初選不是剝奪市民的參選權利,2012年美國大選,除了民主、共和兩黨的候選人外,還有另外25位合資格候選人。
還是政協常委陳永棋最誠實,開宗明義指出預選的目的,就是要揀「幾個候選人出來,是中共會接受的人,給香港市民一人一票、不記名地投票去選」。說陳永棋誠實,不僅因為他毫不掩飾預選就是替中共把關,也因為他間接承認中共認可的候選人不得民心,在一人一票選舉中沒有勝算。
為甚麼有篩選的選舉必然是假普選?一眾「土共」不妨重溫中共革命先烈的智慧和莊嚴承諾:「如果事先限定一種被選舉的資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選人,那麼縱使選舉權沒有被限制,也不過把選民做投票的工具罷了」 (《新華日報》1944年2月2日社論)。
《工黨主席 李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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