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2023
上財年補貼近31億 5年1304宗違規 嚴打濫用2元乘車
【晴報專訊】社會近日關注長者2元乘車優惠帶來的公共財政負擔,甚至有人形容為「無底深潭」。勞福局昨透露,上個財政年度補貼各大營辦商金額已近31億元,比5年前大增逾倍;而過去5年發現1,304宗懷疑濫用個案。當局本月起將嚴打濫用,港鐵亦會於本月25日提高濫用罰款,重鐵線由500元倍增至1,000元,輕鐵則由290元提高至370元。
港鐵將加強宣傳教育及查票,並提高罰款打擊濫用優惠。
至於未來會否改為3元乘車,局長孫玉菡無正面回應。惟有議員指,打擊濫用僅能略控制支出,未能解決涉龐大公共開支的問題。
孫玉菡昨回應議員質詢時透露,現時政府是以實報實銷,按各營辦商自設的票價優惠後,實際票價減去2元,向各營辦商發還應收取的票價差額;而過去5年,當局補貼的差額,由2018/19年度約12億元,增至2022/23年度的約31億元,其中去年2月底當計劃擴至適用於60至64歲人士,就算期內有第5波疫情,補貼額仍升逾1.2倍,其中以港鐵的補貼金額最大。
2元乘車優惠措施涉公共開支,比5年前大增逾倍。
本月起全港執法 當局指定罪可判監
孫續稱,運輸署在2018至2022年間,聯同多間營辦商進行實地監察調查,共發現1,304宗懷疑違規使用個案,署方本月會聯同營辦商展開全港執法行動,其中港鐵會加強宣傳教育及查票,向不合資格享用優惠票價的乘客,一律徵收附加費,金額亦會增加,重鐵由現時500元增至1,000元;輕鐵則由290元提高至370元。運輸署亦會成立專責小隊,聯同專營巴士、渡輪等相關營辦商進行聯合打擊違規行動。
孫強調,若乘客違規使用2元優惠,除要補付應繳的交通費用,個案更會轉介警方調查及跟進,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港鐵稱,附加費將在本月25日上調,若乘客拒絕繳交或重複逃票,公司會提出檢控或轉交相關政府部門跟進。
對會否把將優惠票價調高至3元,孫無正面回應,僅稱現時工作重點是加強打擊濫用,以確保資源適當用在受惠對象身上。
葉劉:只能略為控制支出
日前形容優惠開支如「無底深潭」的行會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質疑,措施涉及龐大公共開支,打擊濫用只能略為控制支出,未有解決受惠者「長車短搭」問題,強調政策原意是讓退休人士受惠,降低受惠年齡門檻至60歲已違反原意。但另一行會成員、議員陳健波同意先處理違規,以便掌握實際開支,下一步才檢討計劃,包括細分為60至64歲車費半價,65歲或以上才獲2元優惠,或制定每日定額津貼。
對有議員關注巴士及小巴可否按車程,即上車及下車的距離收費,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回應稱,概念與現有分段收費安排相似,但涉複雜技術和執行安排,如要平衡短途及長途乘客需求,避免短途乘客佔用長途線的運力,現時專營巴士線車費已按其路線組別和車程長短而訂定,原則上長途較貴;專綫小巴亦有按車程而訂的最高收費額。
多個公共交通營辦商無法例賦權收罰款
目前港鐵根據《香港鐵路附例》或《香港鐵路(西北鐵路)附例》向違例乘客徵收附加費。記者向其他公共交通營辦商查詢,多個營辦商均稱,法例無賦權他們直接向乘客收取任何附加費或罰款。
新渡輪指會要求違規者重繳船費,再交當局跟進。(資料圖片)
九巴及龍運稱,一向按政府要求查票及查核乘客身份,若證實有乘客未符使用優惠資格,會要求對方繳付恰當車資,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4(3)條,若乘客無繳應付的車資,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即2,000元。新渡輪亦回應表示,無法例賦權其收取附加費,倘發現有違規濫用,會要求有關人士重新繳付船費,相關違規則會交予當局跟進。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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