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9
反修例示威88日 林鄭突然撤回修例 示威者拒收貨
9.3太子站拘21歲男 警:涉7.1衝立法會被通緝
>警方表示21歲被捕男子在現場及救護車上神志清醒,能回答救護員問題。
前晚(3日)再有示威者在港島及九龍多處「打游擊」,全日有35人被捕,當中太子站疑粗暴制服並拘捕一名21歲男子惹爭議。警方昨澄清,男子在現場及救護車上均清醒,並無網傳「斷頸」昏迷,並指該男子涉7月1日衝擊立法會被通緝。警方又強調,在九龍灣截停巴士搜捕示威者是符合警例。
高級警司江永祥
前日添馬公園罷工集會後,部分人在附近堵路,之後乘港鐵到旺角警署外,向警署投擲磚塊等雜物,警方多次警告無效後,先後發射7枚布袋彈驅散。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強調,警方盡可能事先警告,但示威者往往會「一瞬間」展開攻擊,強調當時警署受襲,使用布袋彈「合情、合理、合法」,強調布袋彈為低殺傷力武器,有示威者腳部中彈後即「急急腳」離去,「呢個就係我哋想達到嘅效果。」
網傳昏迷 警澄清:被捕時清醒
網傳警方在太子站內拘捕一名正塗鴉的21歲男子期間,6名警員將他粗暴壓在地上,致失去意識及頸骨折斷。
江永祥澄清,據警員報告,該男子在現場及救護車上神志清醒,能回答救護員問題,沒「斷頸」,又強調警員沒把他「拖行」,只考慮現場有約百人聚集,擔心有人「搶犯」,才將他帶到車站控制室。
7月1日有大量示威者闖入立法會,21歲被捕男子被指涉及此案。
醫管局表示,截至昨午5時,該名太子站送院的21歲男子仍留醫,情況穩定。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稱,該男涉與7月1日衝擊立法會案有關,正被O記通緝,將一併調查2宗案件。
稱截停巴士現場不適合採訪
有示威者續由太子乘港鐵轉到黃大仙堵路,再登上一輛往藍田的巴士。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稱,接到市民報案後,在九龍灣截停該輛巴士,經調查後已放行11名市民,並拘捕33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強調,根據《警隊條例》,警方若有合理懷疑,便有權截停調查交通工具。至於期間要求傳媒離開車廂,他稱現場為「犯罪現場」,要避免有人阻礙搜證,且過程涉及在場人士私隱,不適合採訪,被捕人士亦有機會藉傳媒直播向在逃人士「通風報信」,惟強調尊重新聞自由。
兩大學醫科生 聯署譴責警阻救援
來自中大及港大的375名醫科生昨發表聯署,強烈譴責香港警隊在處理近日衝突期間無理傷害市民,如無視急救員之專業意見強行移動傷者、向示威者頭部射擊、用警棍擊頭、在室內施放催淚彈,以及拒將有明顯傷勢者及時送院。
聲明稱,即使被捕人士疑涉嚴重罪行,基本人權及醫療需要亦應受保障;作為人,縱然醫療、科學未必是其專長,也應按常識和良知行事,促警方立刻停止使用過分武力,全面檢討過往多月之行動,並促警務人員定期重溫醫療人權知識及急救技巧,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下一頁 警方︰按既定程序處理 批評拘捕不合理 方仲賢擬民事索償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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