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2013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
在日本有一種樹,當它的樹苗剛剛破土而出,人們便把它拉出泥土,然後紮住樹幹,結果它長成一種美麗卻只有十厘米高的樹,給人觀賞。
「我的兒子簡直是天才,他三歲已經可以把三字經背了出來、六歲考四級鋼琴、十歲考到八級樂理,他又是出水能跳、入水能游的健將,而且朗誦、畫畫、法文、西班牙文樣樣精通,我相信他將來一定大有成就。他做不成Bill Gates第二,也會拿到諾貝爾獎。」
說這番話的是個爸爸,一個悉心栽培兒子成材的爸爸。他不讓兒子看電視,任何課外書籍和媒體資訊都要經過他的審定,才可讓兒子看。
在加州有一種樹,它在肥沃的土地上自由生長,長大了以後,它的木材可以建造幾十間房屋。
「我給兒子的最大忠告是:做自己開心的事。我讓他選自己喜歡的活動去參加。他喜歡畫畫,不愛彈琴;他玩撲克,卻不下棋;他讀中文,不喜數學……總之,我們依他的興趣去提供學習環境和資源給他。他的志願是長大了做個畫家,說畫出來的畫,縱使一張也賣不出,也不會遺憾。」
說這番話的也是個爸爸,一個悉心栽培兒子成材的爸爸。他讓兒子自由選擇看甚麼電視節目,兒子喜歡看甚麼都可以。他認為一個有才華的人,是甚麼東西也要看、也要知、也要懂的。
兩種樹的種子,重量都只有0.001g。樹不能改變它們的命運,但上天賦予我們人類最寶貴的禮物,就是選擇的權利。
兩個孩子都是一張白紙,小時候他們不能改變自己,他們的命運操縱在父母的手,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給他們做選擇的是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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