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 etnet專輯
    etnet專輯
  • 會員
  • 產品服務 / 串流版
  • 設定
過往專欄
家事法庭
教材攻略。學得要精趣味投資法暢所欲妍HR唔易做辦公室政治論盡中港台時事要聞圖窮秘現中環人金錢世界呈分試 你要知小事大意義全城聚焦點政•漫料理NatFix我家私房菜素心Cook心理攻防戰綠路閑人好書看多點Pris形象教室形象UP!保哥快趣煮Green Monday看透生死親子語我要初創政策.正察跳躍中國時空筆記留心站財玄廣進點歷史看真點時勢造網紅Online有話兒DR-Max 一點就明Bella vita 美好生活iMoney 熱點Talk Of The Town活得健康點親子芬享不藥而癒人生燦爛點凱文隨筆尋寶島盛衰關鍵國金與投資留給囝囝IC理財打工秘笈樂活人生SME 解密「港」創業‧談管理心靈加油站「男」言之隱滾蛋吧,腫瘤花生味辦公室健康透視抗癌煮意知‧解醫學創業兵團匯對達人容我細說言歸政傳政經頑石不低頭為理發聲郎旋風薰香療法男士診症室抵玩自助遊句句有骨星座命理念力•氣功手機應用tips睛益求精嚴浩 LIKE!見微知著跟著陶冬找美食數碼潮人廣告有晴踏出退休第一步識食•惜食有種CEO叫做莊潮爆網事羅湖橋兩邊娛樂酷辣辣思歪思正十萬八千里樂本健‧教室特首選舉趣食60秒入廚101觀自然•觀香港有種生活政本清源心筆在妍維基解碼IT戰國誌煮酒論政今日趣聞馬壇.誌趣星期二周融愛瘋Apps美美道來大國崛起智醒日誌@中小企「營」刃而解Smart Buying甜品工房Education Calculator家事法庭升學信箱新手媽媽怪獸父母營營樂樂親子專題財富非常道謝國忠看勢獨唱團京城近觀原來如此乾坤挪移街坊食神Keyman森巴舞睇波LU文化導遊精神解碼抗癌兵團有營生活吾道崢廣見聞名家名畫商務英語型品薈我心中的米芝蓮歐洲直擊旅途中食得喜Leadership Coaching一哥教攝影心晴百態乳你同行專科專論人愛衣裝Word Discovery科技趨勢愛情故事投資達人政治擂台藝術投資秘笈抗癌點滴寵物情緣淘寶lization電影一線網絡鬼故主.管微博一分鐘管理娛樂有理進攻SAT古今名錶政‧經‧女人The Beauty Factor議會內外石油戰爭男女情色談金說匯風水環境學細味建築Green Hong Kong星光伴我行我吃過的米芝蓮A+孩子上海觀察京城札記鐵娘駕到食客三千創富新思維海外升學信箱Today's Web藝術投資世界在讀什麼-雷美華潮得起Business English飛越地球村紅酒情報職場物語股場琦手鑽石媒人Mei Ling好愛情‧壞愛情性治療師手記名牌女王嶺南人語醫美正當時黃金時代醫美正當時一份好工美麗不妥協上班纏下班逅

20/03/2013

如對方失蹤了,仍可辦離婚手續嗎?

  • 收藏文章
  • 何敏怡

    何敏怡

    何敏怡律師專長家事及婚姻法,2011年加入咸頓金仕騰律師行。
    她為本港和外國客戶,就離婚、裁判分居、子女管養權及探視、附屬濟助、婚後協議、跨司法管轄權問題,以及離婚後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亦曾辦理民事訴訟和遺囑訂立及認證等事宜,且具有廣泛的庭上訟辯經驗。
    何律師於1998年獲認許為香港律師,亦是婚姻監禮人,其主要專業服務範疇如下:司法管轄權爭議、離婚和裁判分居、分居協議、婚姻財產分配協議、婚前和婚後協議、子女管養權爭議、子女照顧及管束的相關法律程序、已婚或未婚父母的權利和責任、監護安排的相關法律程序、與《海牙公約》有關的父母擄拐子女離境問題及根據《精神健康條例》向法庭申請委任受託監管人和提供相關協助。

    家事法庭

  有一讀者A來電郵,表示與妻子因性格不合,結婚後很短時間便分居,他們並沒有子女,而且經濟獨立。所以,讀者A希望能平心靜氣地處理離婚的手續,並與妻子以分居一年為由,共同申請離婚。可是,女方不但不肯合作,迴避讀者A,更指讀者A騷擾她。他問,在此情況下,怎樣辦理離婚?

 

  其實,除非是雙方提交「共同呈請書」以分居一年為由申請離婚,其他情況下,都是一方申請離婚,另一方以答辯人身份應訊。所以,在讀者的情況下,如果不能用對方的不合理行為申請離婚,只可以等兩年分居期滿才提出申請。

 

對方失蹤了,怎麼辦?

 

  讀者A問,如果對方於分居期間失去聯絡,如搬家、轉換工作地點及聯絡電話等等,屆時法庭文件未能派遞予對方,他的離婚呈請會否被無限期拖延?

 

  如果對方真的失去聯絡,確實會影響離婚官司的進度,因為申請人是要向法庭證明已將離婚呈請書及其他文件送交對方。但若然對方真的已不知所踪,則要嘗試用其他方法找尋對方,好像通過對方的家人、朋友、同事等等。

 

  筆者處理過一些案件,真的用盡方法也找不到對方,就算對方有其他家人在香港,他們表明態度不會合作將文件轉交對方,又不願意透露對方的去向。那麼,可以將有關情況以誓章的形式(即宣誓後簽名作實的文件)告知法庭,向法庭申請用其他方法替代將文件親身派遞予對方。法庭准許的方法,一般有於報章中刋登通告,又或者將離婚的文件送交對方的親人,好像父母、兄弟姊妹等等。不過,現時法庭並不輕易頒令准許以其他方法替代親身派遞的方法。估計的原因是過往有一些人希望可以取得離婚令,而向法庭訛稱找不到對方。但要知道發假誓是犯法的,絕對不可以這樣做。

 

  筆者有一案件,由發出離婚呈請書到成功取得命令於報章中刋登通告,足足花了近半年的時間。期間,需要多次聯絡對方的家人,又要向法庭報告進度。所以,可以的話,於分居期間也盡量留意對方的去向。現時資訊發達,除非對方真的有心逃避,否則facebook、 twitter、 微博這些社交玩意,可能會有幫助。

 

  只要能夠取得法庭的命令,指示如何用其他方法替代親身派遞離婚呈請書,然後跟著辦,餘下的手續單方面也可以進行。不過,如要法庭處理家庭資產或贍養費的話,則另作別論。所以,離婚呈請不會無限期拖延,但要花多少時間才能取得法庭命令,就要看看讀者的實際情況才能作出評估。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樂本健【年度感謝祭】維柏健及natural Factors全線2件7折► 了解詳情

我要回應

版主留言

放大顯示
風水蔣知識
最緊要健康
精選文章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