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7
【長痛不如短痛】愛上不該愛的人,就應該放手
當你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或一個拒絕你的愛的人之時,你可以怎麼辦?
一個可怕的立場就是「無人可以阻止我去愛」。因為有這堅定立場的人,會不惜一切地去打擊對方身邊的疑似情人,妒忌滋擾以致恐嚇傷人。若堅信只要夠堅持,拒愛的那方遲早也會改變,於是會千辛萬苦去爭取對方的接納,死纏爛打,色誘利誘,層出不窮。
另一個立場就是「你可以不接受我的愛,但不可以阻止我默默地愛你」。表面上看,這是「我不會擾亂你的生活」的承諾。對那人而言,尚算幸福幸運,因為你既保持合理距離,但又好像一個「粉絲」般在遠處守護著。
但是,對你本人而言,這好比停留在自己幻想的幸福中生活,難以走出困局。暗戀難以是愉快的事,必定要加入一些「見到他便開心」、「和她談談也滿足」之類的小幸福,然後沉醉在不斷重溫這些感覺來保持那幸福感。但這種虛幻,令你覺得自己未能放下,未能接受他人,令你錯過另外一些可能可以發展的感情。
或許最「健康」的立場就是那個「那是你的損失」的立場。若對方拒愛,你為了顧全自己的面子尊嚴,或是出於自愛自信,覺得不是自己不好,不及對方身邊的人,而是對方的損失,是對方不配你的愛。就算不是如此傲慢的想法,也可以是那種大家都不適合對方的立場,可能是性格目標不同,也可能是時機不配合,人生苦短,何必浪費時間呢?總之,若你能下定決心,長痛不如短痛,結束這一段未能前進的情,你便能夠臨崖勒馬,停一停,想一想,然後另覓出路。
改變想法,便可以走出情緒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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