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7
「一地兩檢」生米充當熟飯
談了近10年的高鐵「一地兩檢」方案,香港特區政府終於在7月25日公布細節,建議在高鐵西九龍站劃出1/4面積作「內地口岸區」,租予內地管轄,中央可引用《基本法》第20條授權特區在「內地口岸區」落實一地兩檢,實施內地法律。另外,特區政府可透過「三步走」落實方案,首先是兩地就「一地兩檢」制訂合作安排,然後交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最後展開本地立法程序,目標是2017/18年立法年度內完成。
香港的行政會議已通過方案,律政司、運房局及保安局其後舉行記者會交代。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特區與中央決定參考深圳灣口岸模式,在高鐵西九龍站分別設立香港及內地口岸區實施「一地兩檢」。袁國強稱,從法律上,內地口岸區視作本港特區範圍以外,執行內地法律並不違反《基本法》。內地口岸區將租予內地管轄,受內地法律全面規管,但業權仍屬港方。
本來香港輿論最屬意的安排,是將西九總站的所謂「內地口岸區」,只讓內地執法人員在該區做邊檢工作,但此一構想相信已遭中方否決,特區政府作出讓步。袁國強作出解釋,謂內地執法人員在「內地口岸區」若只執行涉及通關程序的內地法律,難以清晰界定;如今的方案,則是在「內地口岸區」實施全套內地法律。但此舉恐怕會令一些港人有所疑慮。
袁國強說,在香港實施內地法律,並不違反《基本法》,因為實施範圍已變成「內地口岸區」,非香港一部分,他甚至說《基本法》沒有界定香港的範圍。這些說法都備受質疑。有立法會議員便認為,《基本法》第20條僅可讓人大常委會將香港沒有的權力授予香港,而今次「一地兩檢」方案是港府尋求人大常委會批准在香港實行內地法律,等同「自閹」。
而且將「租客論」比喻「一地兩檢」,表面上言之成理,但若一旦加以延伸,例如說租客容許業主自由進出租賃地點,有評論指會違反普通法,令香港原本享有的租約權益馬上失效。而且所謂《基本法》沒定義香港範圍的說法,也有評論謂會令香港在1997年後交易的地契,可以隨時被國務院界定為內地土地,為香港帶來經濟風險。當然,這是無限上綱的陰謀論,而且香港若有經濟風險,內地的損失會更大。
從各種跡象看,港府為了高鐵的經濟效益,要盡快將「一地兩檢」上架,變成用生米充當熟飯。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有市民擔憂港人常用的「臉書」於內地被屏閉,到底口岸區可否使用?袁國強在周二下午記者會上最初的答覆是「不知道答案」;結果到晚上政府在相關網頁聲稱「須根據內地法律處理」;但翌日早上的電台節目,律政司、保安局及運房局三位司局長同時出席,對同一問題,運房局局長陳帆笑稱「用本地SIM卡」即可以上「臉書」。政府不足一日之內三轉口風,官員口徑不一,說明是急於通車而考慮不夠全面。
無論如何,生米充當熟飯,或者仍可入口,只是不好吃,容易消化不良。如今港府立法會建制派議員佔多,通過「一地兩檢」方案不難,港人看來如廣東話俗語說,非「硬食」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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