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15
無良僱主:亞視
亞視執董葉家寶做替死鬼,被裁定疏忽或縱容亞視拖欠薪金案罪成。一個受薪員工竟可縱容一個機構拖糧,聽起來很荒謬;全城都知道他想盡辦法撲水出糧給同事,也算疏忽?但根據法例,執行董事要負法律責任,股東沒有法律責任,亞視臨危授命葉家寶任執董,明升卻暗算,推他落火坑,各位打工仔,小心執董、總裁、總經理等高職。
幸法官明察,酌情處理,認為葉家寶沒跳船,又努力籌集資金出糧,罰款15萬元,法官強調判刑是考慮案件特殊背景,不等於法庭往後會同樣輕判欠薪公司的董事,但仍有立法會議員大仁大義認為罰得輕,不滿沒判監,認為是踐踏了勞工法,落井下石,欺善怕惡,明知葉是無辜,又為人義氣,他也是打工仔,更是受害人,為何沒保障他?議員如有料,應提立法,令投資者會因欠薪而被檢控,才有阻嚇作用。
民心所向,眾亞視藝人及員工均到庭聽審撑葉家寶,他亦不宜對亞視愚忠,應快辭職,去選立法會議員代表勞工。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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