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2/2010
我看辦公室戀情
今年罕見地農曆大年初一也是情人節,之後要等幾十年才會再發生,恐怕其時我也不在這地球上了。
情人節當然對戀人來說是很浪漫的節日,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乃人之常情。但若這種常情在辦公室出現,隨時會帶來不少麻煩或代價。
香港人工時越來越長,每天在辦公室耗上八個、十個小時,真的是見同事多過見家人。因此日久生情也在所難免,只看有沒有適合的人物出現。但在公司裡面,人事複雜兼耳目眾多,戀情通常也是同事之間茶餘飯後的八卦話題。稍一不慎,演變成“甘乃威事件”,連自己的事業也會斷送。影響較輕微的,也會令上司覺得你只管戀愛,疏忽了工作,印象分少不免也會打個折扣。
從好的方向發展,兩個同事戀情順利,甚至開花結果,看似是一樁美事。然而兩人同在一間公司甚至一個部門工作,若在工作上意見分歧,容易影響雙方感情。
而外在來說,公私很難分明,即使沒有偏幫對方,但二人關係也埋下了別人說你徇私包庇的伏線。因此,有些公司有不明文規定若兩位同事結婚,之後二人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甚或希望其中一人離開,以免引起工作上的不便。
若從壞的方向發展,則是戀愛不成,引來話柄。
當年我在美國一銀行工作,就有一位男同事暗戀一位女同事,對她特別呵護照顧,但女的沒有表明接受。一日,有位韓國公司的老板也對這女同事有好感,邀約她去吃晚飯,男同事一聽到便醋意大發,不停用狠力去關櫃門和抽屜,差不多驚動了整個分行的同事,以致主管要找女的來問話,使她尷尬不已。
另一次則在香港公司內發生。當時有一位男主任已有女朋友,且在談婚論嫁階段,而公司來了一名年輕生得標緻的女員工。女的見男主任年輕有為,因此十分仰慕,並且也跟其它女同事訴說。我則是從旁觀察到她的情愫,且跟這男主任也談得來,於是好意跟他說,請他留意並應好好處理。怎料他倆糾纏不清,弄到這女同事整天哭哭啼啼,無心工作而辭職。不久,他也找個借口離開了公司。這結局可謂兩敗俱傷,且事業感情兩失意。
引用投資的概念,我們應該將資產分散以減低風險。相信事業和愛情都是大部份人人生中重要的元素,也應該把它們分開處理,以免雙失帶來重創。何況工作很多時都是很現實的,若把它與戀情結合起來,會不會少了幾分浪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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