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2012
肺癌頭號癌症殺手
肺癌是世界及香港的頭號癌症殺手,由於早期並沒有明顯的症狀,通常發病時多數已屬於中晚期。
患者在知道自己患上肺癌後,不少人對於醫生解說的一些專用名詞可能仍是一知半解。其實,清楚自己的病情,或許可以避免在治療上多走一些冤枉路,尤其是看公立醫院的病人,我認為若連自己或家人也不清不楚時,受害的往往是自己。
我曾經聽到公立醫院有些個案,就是患者屬於晚期肺癌,但醫生卻幫他開刀切除部分肺葉,問題是病人的癌細胞已經擴散了,手術後,病人身體的其他地方仍有癌細胞的存在,那病人只是白白捱了一刀,對治癒病情並沒有任何幫助。
肺癌主要分為小細胞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在香港,肺癌約18%個案屬於小細胞癌,小細胞癌並沒有一、二、三、四期之分。其主要有三個特徵,第一是只分為局部期和擴展期,而多於一個電療的面積就為擴展期。這類肺癌很大程度上和吸煙有關。
第二是癌細胞容易擴散至腦袋,若病者有頭痛、抽筋、或一邊身體動彈不得等症狀,醫生通常會建議用磁力共振(MRI)照一照腦,醫治的方法是電療。若患者暫時沒轉移到腦,醫生也可能建議做預防性的治療,先為腦做一次電療。
第三是該種肺癌對化療比較敏感,因此醫生會建議採用化療來醫治。如果小細胞肺癌未擴散(局部期),電療和化療是有兩至三成機會可以治癒患者。
另外,在香港,肺癌的大部分個案屬於非小細胞癌,而當中的約51%屬於腺癌、29%為鱗狀細胞癌、9%為大細胞癌。藥廠眼見肺癌這個市場有巨大的潛力,於是致力研究新藥,標靶藥物亦應運而生。隨著愈來愈多醫治肺癌的藥物產生,肺癌開始好像乳癌一樣,患者可以生存一段較長的時間。
肺癌的非小細胞癌若發現得早,只屬於第一、二期,患者可以通過手術切除,治癒的機會很大,一期的五年的生存率達100%,相對於三、四期低於10%的生存率來說,無疑幸運得多。
許多患者沒有吸煙習慣,但也會突然患上肺癌,這種病人多數屬於腺癌,若屬於第三、四期,醫生通常會為病人進行EGFR(上皮生長因子受體)基因測試,假如發現患者有基因突變,就可以採用標靶治療。簡單的說,即是用藥物阻擋EGFR,令癌細胞無法接收訊息,失去擴散的能力。
市面上獲香港醫管局認可使用的肺癌口服標靶藥只有兩種,包括Gefitinib(又稱Iressa)及Erlotinib(又稱Tarceva)。但兩種藥物都有一個壞處,就是吃了一段時間後會出現抗藥性,病人就得轉用化療。
不過,現時已有藥廠已研究出新的口服標靶藥,但在香港仍未獲醫管局批準使用。我相信,未來將會有更多種標靶藥的出現,患者不用過於悲觀,說不定有一天有藥廠會推出一種可以消滅癌細胞的標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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