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4/2018
豬隊友的禍害
正所謂「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立法會大樓搶電話事件之所以能極速發酵,要怪就怪有人死不認錯,更企圖諉過於人,把捍衞私隱建築在侵犯他人私隱之上,把「搶掠」說成是「獲得」,扭曲為直,顛倒是非,甚至偷換概念,把政府收取資料與監控他人混為一談。
一個三十幾歲的人,學歷不低,行為卻不如頑童小學雞,不止未懂人事,更屬自私無禮。見微知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尊重他人,何來爭取他人尊重?其行為形同政治自殺,道歉也徒然,照妖鏡中所見,部分身為「同黨」的戰友,竟然不予置評,姑息護短之心,昭然若揭。
議會文化跌至谷底
至此,令人對議會文化的感覺已跌到谷底。
是個人心理影響行為、抑或是出於庭教育使然,又不問自取,是為賊也,本應從小家長教誨,撫心自問,莫說是不熟悉的人,即使是家中另一半,擅自拿我電話剌探個人私隱亦肯定屬不可原諒行為,即使是八卦如我,未獲授權亦從來未會擅自取對方手機、錢包等私人物品窺探究竟。
有甚麼事就開門見山講清楚,偷雞摸狗的缺德且不智的行為,只要行動前稍有思考過後果,相信亦不會發生。經一事、長一智,但damage is done,其中的死兜爛兜,實在醜陋,如何收科,還看當事人智慧有幾何。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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