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16
累事的訊號
正如昨天所指,習慣收聽電台節目的朋友,根本不會對接收到內地電台節目而大驚小怪,回顧上世紀80年代,深圳居民亦曾只需搭一隻鑊形接收器,亦可清晰收得香港電視台播映的節目,就算遠至廣州,居民想收看香港電視節目,亦只需於屋頂安裝魚骨天線即可做到。即使媒體有意逢中必反、小題大做,亦不能夾硬擾亂因果關係、混淆邏輯,最慶幸接收信息者並非無知、眼淺之流。
其實發放訊號太弱,可能會演變成累己累人的個案。半年前,有從內地回程香港的朋友,以為過了海關進入了香港境內,遂重新開啟手機,誰知竟被電訊商收取了四十多元的漫遊費用;朋友向電訊商投訴,對方先是不肯認錯,更對客戶作出一番訓導。客戶服務員指,是因為朋友開啟了漫遊,所以才會被收費,問題是,既然朋友人已進入港境,電訊營運商即有責任確保用戶以本地電訊網絡接收;惟現實是,即使是平時入境,從羅湖到了上水,竟也可接收不到香港訊號。更關鍵是,整個個案的癥結從來不是那無端被收取了的幾十元漫遊費,而是在於電訊商的訊號覆蓋不足,還店大欺客,反咬客戶一口。
客戶啟動漫遊與否是其自由,人在香港境內,卻被收取內地漫遊費用,於理不合。電訊商明知理虧,仍堅持跟客戶拉鋸講數,先是只肯退回一半已收取費用,客戶有理有據,自然理直氣壯半步不讓,最終打出消委會一張牌,終獲全數退回漫遊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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