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2018

實現自己是最大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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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今天介紹德國哲學家弗羅姆的一段話:

 

  「意志是自由自在的。人實現了他的意志,也等於實現了他自己;而這種自我實現對個人來說是一種最大的滿足。」

 

  埃里希‧弗羅姆(Erich Fromm),生於1900年,1980年逝世。他出生於德國一個猶太人家庭,在慕尼黑大學專攻精神分析學,納粹在德國執政後,弗洛姆於1934年移居美國。是人本主義哲學家和精神分析心理學家,被尊為「精神分析社會學」的奠基者之一。

 

  「意志」是一個複雜的哲學概念,它經常被人賦以不同定義。個人意志,通常指意向和志氣,一個人對源自內心意願的動力,一種絕對的獨立性和頑強性。弗羅姆說「意志是自由自在的」,意思是一個人的意志不受外來因素支配擺佈,純粹出自個人內心,完全自由。因此,排除外界擺佈的個人意志,如果可以付諸實現,不論是成功還是失敗,就是實現了自己,是自己選擇的人生。對於個人來說,可以說是人生最大的滿足。

 

  要實現自己的意志,在種種客觀條件的局限之下,殊不容易,很可能要付出很大代價,而且未必成功,甚而可以說有一半以上的機會失敗。但人生最重要的是過程而不一定是結果。臨終病人講他們一生的遺憾,最多人講的是後悔沒有追尋自己的夢想。因此,能夠實現自己的意志,就是不枉此生的滿足。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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