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2/2014

《街道是大家的》建立住民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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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繪本童書《街道是大家的》取材自委內瑞拉的真實故事。

 

  在平民區生活的孩子,由於地區的建屋發展,使他們連一個自由遊戲的地方都沒有了。他們在街道上玩,汽車駕駛者對他們呼喝驅逐,孩子說街道是大家的,大人忙於生計都忽視他們的籲求。後來,在圖書館員的引導下,他們一起去市政府陳情。但市政府門前的肥男人叫他們滾開,又找來警察驅趕這些「妨礙秩序」的孩子。這時,找不到孩子的父母們也來了,肥男人要警察拘捕這些不乖的孩子。一個更肥的媽媽挺身與肥男人爭論,這時驚動了市長,隨同的還有一名記者,市長只好勉強表示會考慮孩子的要求。媒體報導這件事後,逼得市長找了一個空地給孩子作遊戲場地。但市政府遲遲沒有作為,於是社區大人和小孩決定自救,自己動手建造了一個親子遊樂場。

 

  故事前五個跨頁,主要鋪陳都市開發的樣貌,它造成地景改變,自然環境受破壞,叢林和小溪不見了,最後連孩子玩耍的地方都沒有。由於「嬉戲」是孩子們成長的一部分,當孩子們的需求受到壓迫,那份剝奪感便成為點燃公民意識的觸媒。一個小故事,解釋了「住民自決權」的形成。讓孩子從一個真實故事中認識何謂公民意識。

「一分鐘閱讀」推介書籍

《街道是大家的》

由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天地、商務、三聯及誠品有售)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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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tice發表於 2014-12-28 10:17 PM
  • #5
  • 希望,可以是正確或屬非份之想,若果是後者,便要矯正而非縱容,這才叫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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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櫻BB發表於 2014-12-28 09:53 PM
  • #4
  • 所以話小朋友係我地嘅未來,就應該好好錦對待佢地,而唔係扼殺佢地嘅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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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tice發表於 2014-12-28 09:45 AM
  • #3
  • 「於是社區大人和小孩決定自救,自己動手建造了一個親子遊樂場」,如果這塊地,是市長先前找到的一個空地給孩子作遊戲場地,他又不反對市民建造親子遊樂場,才算合法。政府市民凡事依法守法,才能達到政通人和。

    就以近日佔中者霸佔道路,妨礙他人使用道路,影響民生,就算佔中者的素求如何有理,已屬違法。政府曾撥出三地讓其示威,但此批人士不接受,反而選擇金鐘、銅鑼灣和旺角,影響這些地區的商戶和市民,非常自私和不智,故日後攪事者承擔法律後果,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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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發表於 2014-12-27 06:09 PM
  • #2
  • 如果《街道是大家的》的意思是市民可在馬路上各適其適做喜歡的事,例如兒童欠缺康樂場地便在馬路上玩,我絕不同意。這對兒童和道路使用者都構成危險,爭取康樂場地才是正確做法,否則便不需要城市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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