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Text: 嶺南大學協理副校長(學術) 呂漢光教授
公屋扶貧力弱
根據《房屋統計數字2017》,香港有近百分之三十一人口住在公營租住房屋,另有百分之十五住在資助出售單位,數字上香港的公營房屋為近半人口提供住處,特區政府作為全港最大的業主,把興建公屋作為最重要政策目標,實在無可厚非。自回歸以來,不同特首亦經常把公屋的扶貧成果掛在嘴邊,更有高官吹噓公屋扶貧效果令貧窮人口減半,事實真的如此嗎?
筆者曾就公屋對改善收入不均作出深入研究,特區政府常用堅尼系數來量度收入不均的情況,筆者利用詳細的統計數據,將公屋的資助量化為實質金錢資助,再加入住戶收入,再以調整後的住戶收入計算堅尼系數,筆者比較調整前及調整後的堅尼系數,發現調整後的堅尼系數只有輕微減少,換句話說,收入不均只有輕微改善,研究結論與特區政府吹噓的扶貧效果相差甚遠,更遑論令貧窮人口減半。不同的經濟學者未必完全同意筆者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但結論應該大同小異,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拙作Lui (2007; 2013)。
筆者知道,大多數人未必能完全理解研究所用的計量經濟學分析方法,在此,筆者以最簡單的方式重新演繹,希望能深入淺出說個明明白白。開宗明義,公屋是為低收入家庭,以低於市值租金提供合適住所,所以年紀較大的香港人,仍然叫公屋為廉租屋。按道理,居住在公屋的租戶,他們的家庭收入應該較居住在私人樓宇的低,愈多低收入家庭入住公屋,扶貧效果亦愈高;相反,公屋住戶入息愈高,扶貧效果亦愈差。
按照以上的邏輯,筆者以統計處提供的人口普查數據作出分析。首先,將租住私人房屋及租住公營房屋的的住戶分成兩組,即一組代表居住在私人樓宇的家庭,而另一組是公屋租戶,然後再在兩組中,按住戶收入由低至高排序,最後比較兩組的收入分布。最理想的情況是,私樓住戶組別的最低收入的家庭,收入仍較最高收入的公屋住戶為高。
很可惜,研究結果顯示,兩組的收入分布大部分重疊,只有私人樓宇住戶中,高收入家庭的收入真正較公屋住戶為高,絕大部分住在私人樓宇的家庭與住在公屋的家庭的收入,差距並不明顯。換句話講,公屋住戶大部分並不是香港最低收入的家庭,要講扶貧,恐怕扶錯人。
理論上,若可以全部推倒重來,只要能安排收入最低百分之二十的家庭入住公屋,扶貧效果會比現在高許多,公屋數量亦可大量減少。理論歸理論,現實上,要求收入較高的公屋住戶遷離公屋,是異想天開;要特區政府提供足够公屋讓所有有需要住戶入住,同樣脫離現實。要解決公屋問題,特區政府一定要大刀闊斧,小修小補,絕對無效。在目前的政治現實中,特區政府一把小刀也沒有,既然無計可施,高官吹噓公屋的扶貧效果,最少聽起來舒服!
參考資料:
Lui, Hon-Kwong (2007). “The Redistributive Effect of Public Housing in Hong Kong.” Urban Studies 44 (10): 1937–1952.
Lui, Hon-Kwong (2013). Widening Income Distribution in Post-Handover Hong Kong.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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