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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廣告就是為了銷售

  最近集團請了一些廣告業的大師級大佬,來跟我們的年輕同事分享。有說同行如敵國,難得這些殿堂級的大師,仍然願意慷慨地和年輕人分享多年的心得,實在是無言感激。這也可以證明,廣告界的有心人很多,願意為行業的傳承和發展盡一分力,無私地提攜下一代,而不是滿腦子狹隘的競爭思想。

 

  最近Metta的Simon Fung,跟我們作的分享,對我這個老鬼也有很多啟發。他分享的主題是「舊式廣告」,但都是經得起考驗的、歷久彌新的道理,如果將這些大原則,應用在新媒體廣告中,一定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

 

  他的分享,其中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廣告要為客戶的業務帶來正面的影響,這是廣告的基本功能,而他本人便有很多作品可以做到這個效果。著名的廣告人David Ogilvy,有一句名言是:「We sell or else」,說明廣告就是為了銷售,不然就不是廣告。他說,他不希望你認為他的廣告有創意,他想你因為覺得他的廣告有趣,所以去買這個產品。

 

  應用於現今的網絡營銷,我們要做的不是追like、追粉絲,甚至不是追點擊率,如果這些不能轉化成對品牌的熱愛,不能為品牌的銷售帶來正面的影響,一切也是徒然。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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