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0
救市
投資者都關心救市這問題,因為救了,成效如何?救完了,不再救了,市又如何?都肯定不能不關心。
先說個大原則問題,是位經濟學家提出來的:
海外要求的是一個正常的市場機制,是一個可以讓投資者自己通過分析、預測和判斷的市場,現在這樣是一種強硬的,用行政的辦法來干預市場。改變了規矩,破壞了市場的信譽,這不是按市場規律辦事。所以這一點是引起國際投資者對中國資本市場沒有信心的根本。
制度有缺陷 先救急後改善
現在查惡意造空。甚麼叫市場造空?甚麼叫惡意造空?這些都要定義出來。如果惡意造空的定義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造空。那我覺得從商業角度來講沒有意義。如果從政治角度來看,有沒有這種力量我們沒有調查也沒有任何的信息。如果有,首先要反思自己制度的設計缺陷,要把缺陷補好。
任何投資者都是要求個正常的市場機制,海外的,本土的要求都一樣,關鍵是,當市場機制已陷入了個不正常時期時,怎辦?是不是講,你自己的原設計有錯誤,導致不正常市場也沒法?
這像救火,你防火不好,火燒了,是不是沒法?不是,要救火,至於為何你家是木屋,又有這麼多的易燃物品(書),是否都擱一邊,不談,先救火。若是,則像上述的那些原則性大問題(也的確是設計有問題),大可留待救完火後再講,火一直在燒,市場才最沒信心。
由於謂是原設計有誤,自然會提出,為何今時一些沽空行為會被視為惡意沽空?不被容許?要拉人,要禁其交易?提這質疑的人,只可以講是識法少。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第6.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以下簡稱《監控細則》)第八條所述的異常交易行為。《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交易規則》第6.1條規定,上證所將對下列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異常交易行為,予以重點監控。這些異常交易行為包括: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或者密集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的行為;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定;巨額申報,且申報價格明顯偏離申報時的證券市場成交價格;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在同一價位或者相近價位大量或者頻繁進行回轉交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高買低賣交易等。《監控細則》第八條規定:證券交易出現以下異常交易行為之一的,上證所可以對相關帳戶持有人發出書面警示,或者直接採取暫停證券帳戶當日交易、限制證券帳戶交易等措施。
這些異常交易行為,包括通過虛假申報、大額申報、密集申報、漲跌幅限制價格大量申報、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交易、日內或隔日反向交易等手段,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以及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批量申報下單,影響市場正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系統安全等行為。
看明了,這兩個條例不是在今年7月、8月才新加,而是早早有了,但沽空者就是不理,犯法也要圖利,怎不抵拉,至於是惡意還是不惡意,已不用理,嘩!你去百貨公司拿了件貨未付錢就走,不管你是善意高買還是惡意高買,總之是高買嘛!拉!!
不過有些人還是愛講這些大道理︰
以三公原則處理違規問題
監管層需要做的就是回歸三公原則,「公平、公開、公正」,對吧?你要處理要以公平的一把秤,讓這個稱去衡量別人是不是違紀違法,違紀違法就根據規則去治理。如果前面沒有立規則,前面有人做了,那現在要尊重市場,那不能去問責別人,更不能夠隨便拿着槍去對付別人。
所以話,今時不少「學者」都是在講個永遠正確的「公平、公正、公開」,「公」就是有理,有人犯法去沽股/買股以圖利,還是「公平、公正、公開」?講這些大原則的人就不先看已有之法,就講了,不知就裏的人,就以為證監(警察)無法無天。事實上,拉了這些人,就是還其他小股民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
以今次證監有要求暫停交易的盈融達對遭查後作出回應︰
公司表示,盈融達有數種量化對沖套利策略,其中核心策略為阿爾法套利和期現套利模型,其股票策略模型持股數量一般在300至800隻,持股非常分散,單一產品的個股持倉比例極低;其次,所有的交易均根據市場盤面的交易量,採用計算機自動算法交易、拆分為小單以降低交易成本。
據其解釋,外貿盈融達1期及中融信託盈融達1期兩隻產品當時採用的是滬深300期現套利模型。
盈融達稱,7月3日,出現了較好的基差套利的交易訊號。兩隻產品在相近時間裏同時買入了滬深300的股票,並同步對沖了滬深300股指期貨。7月8日,因為基差轉負,套利模型賣出了滬深300的股票,且同步平掉對應的股指期貨空頭倉位,進行獲利了結。不過,在7月8日當天,因大部分股票停牌或處於跌停板狀態,在跌停狀態下產品出現反覆撤單現象。
但有市場人士認為,跌停板位置的賣出委託遵循的是「時間優先原則」,如果既定策略是賣出的話,「反覆撤單」本身就很奇怪。此外,反覆撤單實際上也會成為一種「假動作」,存在誤導投資者的可能。「而且,如果是交易算法的設計問題,其實只要簡單修改就可以避免如此情況。」市場人士認為盈融達還有更多東西未披露。
政府要防股市帶來系統性風險
球場上,用假動作,騙過對方而過波,是高手,在股票買賣上,用假動作,就有誤導他人之嫌,涉犯法。假動作有合法,有不合法,要看場合,不可以講我識假動作就可以用而無憂。
為甚麼中央(不再是證監),對這些股市上的假動作,要出動到公安?易憲容,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有如下分析︰
中國股市不僅與當前的中國實體經濟密切相關,也具有巨大的財富效應,更為重要的是由於中國股市的不成熟及脆弱性,再加上利用互聯網金融的過度槓桿化,如果中國股市的暴跌就容易觸發股市爆倉潮及股市骨牌效應,衝擊整個中國金融體系穩定,並可能形成嚴重的系統性風險。所以,政府對此不得不防範。
星A50未平倉合約量略減
1998年美國的長期資本對沖基金倒閉,2008年雷曼兄弟證券行的倒閉,都危害到美國金融系統,所以才有那句:「金融系統的安全性,不亞於國防軍事系統的安全性。」明白這個就知中央不能不出手,拉人封艇,因為這關係到的,不是這幾十家被制止的大戶,而是上億的散戶,這就不是小事了,怎樣才可有效遏止這些沽空者?
有一個好兆頭,新加坡A50 8月期貨的未平倉合約量見有回落自56萬張回至54萬張了,再下,市便更太平了。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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