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简介 | ||||||||||
| - 集团股份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编号为600548。 - 集团主要从事中国大陆地区的收费公路的运营和管理;环保相关基础设施的营运及经营管理,包括固废危废处 理及清洁能源等;委托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开发、融资租赁及其他服务。 | ||||||||||
| 业绩表现2026 | 2025 | 2024 | 2023 | 2022 | ||||||||||
|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6年9月止九个月,集团营业额下降4.5%至57.76亿元(人民币;下 同),股东应占溢利增长5.5%至15.52亿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收费公路业务: 1﹒梅观高速:日均路费收入为37万元; 2﹒机荷东段:日均路费收入为187万元; 3﹒机荷西段:日均路费收入为156万元; 4﹒沿江项目:日均路费收入为231万元; 5﹒外环项目:日均路费收入为343万元; 6﹒龙大高速(持有89.93%权益):日均路费收入为41万元; 7﹒清连高速(持有76.37%权益):日均路费收入为201万元; (二)有机垃圾处理项目: 1﹒蓝德环保项目运营收入为3.97亿元,有机垃圾处理量为80万吨; 2﹒利赛环保运营收入为9401万元,有机垃圾处理量为14万吨; 3﹒邵阳项目运营收入为2171万元,有机垃圾处理量为31,800吨; 4﹒光明环境园运营收入为6484万元,有机垃圾处理量为10万吨; (三)风电项目: 1﹒包头南风:发电业务收入为1.14亿元; 2﹒新疆木垒:发电业务收入为2.26亿元; 3﹒永城助能:发电业务收入为1652万元; 4﹒中卫甘塘:发电业务收入为1552万元; 5﹒樟树高传:发电业务收入为1271万元; 6﹒淮安中恒(持有20%权益):发电业务收入为7282万元; (四)光伏风电项目: 1﹒晟能科技:发电业务收入为151万元; 2﹒上海光明(持有50%权益):发电业务收入为631万元; (五)於2026年9月30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为34.42亿元,短期及长期借款分别为33.48亿 元及101.44亿元。 -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6年6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减少6.8%至36.53亿元(人民币;下 同),股东应占溢利下降3.1%至8.78亿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通行费:营业额减少8.8%至22.33亿元,占总营业额61.1%,其中: 1﹒梅观高速:日均路费收入为35.8万元; 2﹒机荷东段:日均路费收入为183.2万元; 3﹒机荷西段:日均路费收入为151.3万元; 4﹒沿江项目:日均路费收入为222.1万元; 5﹒外环项目:日均路费收入为329.9万元; 6﹒龙大高速(持有89.93%权益):日均路费收入为40.1万元; 7﹒清连高速(持有76.37%权益):日均路费收入为197.7万元; (二)主营业务-大环保:营业额减少2.6%至7.3亿元,占总营业额20%; (三)房地产开发:营业额上升3.5倍至3818万元; (四)委托建设与管理服务:营业额下降23.6%至1.04亿元; (五)融资租赁:营业额下跌10.5%至2460万元; (六)特许经营安排下的建造服务:营业额下降10.6%至4.12亿元,占总营业额11.3%; (七)於2026年6月30日,集团持有货币资金为44.4亿元,负债总额为384.82亿元。资产负 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为54.6%(2025年12月31日:55%)。 | ||||||||||
| 公司事件簿2023 | 2022 | ||||||||||
| - 2022年1月,集团已更改名称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rp. Ltd.」,前称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 Ltd.」。 - 2022年8月,集团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获集团另一附属公司湾区发展(00737 ;80737)出资29.98亿元人民币认购其51%扩大後权益。完成後,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 由集团及湾区发展分别持有51%及49%权益。深圳市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投资主要从事投资、建设及营运广 深沿江高速公路的深圳段(包括一期及二期)。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为一条连接广州黄埔区及深圳南山区的高速 公路,当中深圳段全长约37公里,双向8车道,其中一期的收费里程为约30.9公里,并已於2013年 12月通车;而二期的70%建设进程已完工,预期余下全长约5.7公里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部分於 2024年底前通车。 - 2022年9月,集团以129.87亿元人民币投资於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占项目总投资的30%),并 获得该公路25年资产使用权及应投资收益权。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由鹤洲立交至荷坳立交,全长 41.426公里。2023年3月,因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方案及投融资方案仍处於优化调整之 中而尚未确定,集团未能於约定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合同遂告终止。 |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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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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