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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2021

不一定要同業主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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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湯文亮

    湯文亮

    在澳門出生、長大的湯文亮,1969年中學畢業後來港入讀浸會書院,一年後遠赴加拿大求學,1976年回港,與胞姊廖湯慧靄女士及胞弟湯子亮先生合組公司,後來演變成「紀惠集團」,2018年初更上了福布斯榜(香港區),排行第25。湯博士經常在網上及報章發表文章,網上點擊率超過20億人次,湯博士已經寫了九本著作,包括紅極一時「細價樓爆煲論」。2016年,香港浸會大學頒發了「榮譽大學院士」給湯博士,以彰顯其傑出的企業家精神及領袖才能。

    樓市亮話

    本欄每周三更新

  有老友見我們持有的物業質素不俗,有部分更可以稱得上優質,他不明白點解那些業主願意賣那些物業給我們,除非是超市價很多,老友不明白,買樓不一定要同業主買,甚至有時業主早已喪失了樓宇控制權,佢想唔賣都唔可以。

 

(iStock)

 

  在政府減了商業印花稅之後,市場上多了一些摸貨,即是有一些投資者買入一些商業物業再提價賣走。如果有心買樓的人可以向那些炒家埋手,老實說,通常是要付溢價才可以買到那些物業,但如果買家實力不足,目的是想炒一轉,博下薄cut(編按:擦邊球),根本冇能力成交,當接近成交期,炒家可能要低於買入價出售,否則不但會被業主殺訂,同時有機會被追差額,買家有可能減價出售,但幅度大多數不會多於10%,這亦是他已付的訂金,業主沒有損失,所以他一定不會反對,更何況他早已失去了物業的控制權。不過,如果是優質物業,要付溢價亦可以接受,畢竟是優質物業,可遇不可求,而且要養住那些炒家,冇人炒樓,市場上就不會有太多優質樓盤。

 

  除了買摸貨之外,業主可能將物業按了給財務機構,物業變成有兩個主人,業主與銀主。如果業主按合約還款,銀主是不能控制物業買賣,但如果業主不按時還款,物業的控制權就會雙手奉獻給銀主,即使負債大幅低於樓價,業主對物業仍然是沒有話事權。由於欠債低於樓價,銀主未必會將物業以市價出售,因為出售所多出款項是要退還給業主。所以,一般來說,同銀主買樓是有機會買到比較便宜的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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