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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8

高小要知道 財富不等於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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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錦

    李錦

    兒童及青少年理財教育推廣基金 聯合創辦人

     

    -香港教育大學博士、兒童及家庭教育碩士,香港大學金融碩士, 墨爾本大學經濟學士

     

    -主講超過200場「親子、理財」講座及研討會

     

    -與中、小學校及社區組織合辦「4S課程」,以非牟利推動理財教育

     

    -著有親子理財暢銷系列《理財錦囊》,《從一元開始》及《從父母開始》

     

    -30年金融經驗,前投資銀行董事、證券策略師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childfinancialeducation

     

    Email:childfinancialeducation@gmail.com

     

    Whatsapp:5233 6418


    親子理財

    本欄隔周四更新

高小(九歲)

 

  到了這年齡,家長應擴闊金錢概念,帶出財富不是等於金錢讓孩子明白。將比金錢闊的財富概念慢慢灌輸,財富包括不同東西例如家人,健康,朋友,親情和分享。

 

  很多父母在此階段仍然教孩子判斷需要和想要的分別,甚麼東西需要買,甚麼東西不是要緊急買,甚麼東西不需要,這是有用但應該在早期已經教導了。我們低估讀小三的孩子,根據筆者過往接觸到的例子,小三的兒童基本上能分辨需要和想要了。

 

  父母會問為何子女仍然嚷著買不屬於需要的東西呢,例如點數卡或頭飾等?因為我們知道但不能控制,很難教孩子控制慾望,更有效是要令他們明白和採用管理消費欲望的方法,例如七日考慮法。

 

  這階段可以教導子女做簡單的投資,例如買入一些有股息派的股份,要讓子女參與,例如他們用小部分的金錢來買入股票。

 

理財應採中庸之道

 

  教理財應採取中庸之道,應對孩子說金錢很重要,但要憑努力合法地去賺取。金錢不是罪惡,我們要做金錢的主人。如果父母從小不把金錢看得太緊張,子女長大後便不會時刻計算,不知不覺地會被金錢控制了,發揮不到自己真正的才能。

 

  我們也應該教導理財(做人)要有耐性和等待,做到延遲滿足。父母可以將自己過去的理財錯誤與子女分享,促進親子關係之餘也能啟發他們,筆者也將過去的魯莽投資(投機才是)行為讓兩個兒子知道,讓他們逐步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累積財富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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