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6
青春損失費有得賠嗎?
這不是一個煙雨濛濛、薄命女子痴心錯付的故事,而是大陸一宗熱鬧的官司。
男主角頗帥氣,只是欠一點財氣,三十多歲,還未成家。一年前,青春可人的周小姐出現在他生命中,他開行turbo(沒有車、只有勁)追她,一年後,終於談婚論嫁。
此時問題來了,他追的時候,周媽已經好多要求,一時新電視,一時新電器,他雖然拮据,但從不敢托手踭,當正式提親時,準丈母娘就開出以下條件:要10萬元禮金兼鑽石戒指,跟著還要五星級酒店婚禮,名貴婚紗……等,他唯有到處借錢應付。
婚禮當日,新郎率領伴郎團,正準備出發去接新娘,周媽此時來電,又要一套新傢俬。新郎為之氣結,就說已花了許多錢,傢俬暫不要換吧。準丈母娘登時發爛渣說:沒有傢俬就沒有婚禮!
就此僵著。
新郎面色鐵青、一聲不響地沉思,伴郎團也不知如何是好。突然他一聲號令:「開車。」
往哪?不是去新娘家,是去另一小區。
抵埗後新郎下車按門鈴,開門是一位稍為肥胖、一頭短髮的大姐,她很訝異地說:
「你不是今天結婚嗎?」
「本來是,但我發覺我其實愛的是你,你肯嫁給我嗎?而且今天就嫁,如果你不介意我一屁股是債!」
原來新郎終於醒覺了,周小姐一家從沒替他著想過,這一年來那些苛索的鏡頭像電影般連串出現在他腦海,他如何跟這些人過一生呢?而眼前這位大姐,是公司裏的「戰友」,常常共患難,因為比他年長幾歲,一直照應他,他明知神女有心,只是自恃一表人才,總嫌她胖、嫌她老、嫌她土。現在才覺得:原來幸福也可以胖胖的、土土的。
這位大姐本來哭了半天,正打算執番塊面去飲,現在竟然願望成真,於是立刻答應,迅速裝扮,兩小時後一雙新人便出現在酒店了。
禮堂中的賓客包括周家的親戚,見到新娘竟是陌生人,立刻致電周家。周家大小立刻趕到,大鬧禮堂,一片混亂。結果頭披髻散的周小姐眼見大勢已去,就向新郎開個明碼實價,要5萬元青春損失費!新郎當然不肯,還要求退還禮金及鑽戒。
此事鬧上法庭,判決是:男方勝訴,因為雙方還未辦理結婚手續,而禮金及戒指的用意都是為結婚,現在婚結不成就要退還。至於青春損失賠償費,則完全缺乏法律理據。
故事的教訓是:
一、 大路的:婚姻應基於愛情而非愛錢;
二、 小路的:任何時刻,在家中都要打扮得可愛一點,因為門鈴一響,可能是你的男神/女神閃現求婚,著得衰就樣衰啦!
【你點睇?】民主派初選案,45名罪成被告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你認為判刑是否具阻嚇作用?►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