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6/2022
美國司法界保守派守門人「完成換崗」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周推翻了半個世紀前對「羅訴韋德案」的判詞,宣布憲法不再保護婦女墮胎的權利。這不僅在美國引起巨大反響,同時也在國際上引起高度關注,加拿大總理杜魯多、英國首相約翰遜等西方國家領導人迅速抨擊了這項裁決。其實,最高法院近期對多起案件做出的裁決都頗具爭議性,墮胎權的裁決只是一個「新高峰」,代表著美國保守勢力幾代人鍥而不捨的努力終於結出成果,顯示出美國司法界的守門人已「完成換崗」。
美國最高法院大樓(網上圖片)
保守勢力「狂開歷史倒車」
「羅訴韋德案」被推翻,最關鍵的因素是保守勢力在最高法院擁有了絕對多數,徹底奪權。獲前總統特朗普提名的三位大法官,已開始發揮「應有的作用」,能夠以5比4甚至6比3的票數達成傾向保守勢力的裁決,墮胎權一案的裁決僅僅是保守力量算「舊賬」的開始。
1973年「羅訴韋德案」的判決主要依據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一修正案是在南北戰爭之後通過的,賦予所有美國人包括南方的黑人(戰前的黑奴)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包括對自己身體的擁有權。廢奴之前,一些農場主有意讓女奴懷孕,甚至強姦女奴來「繁殖黑奴」,以便為自己的農場增加勞動力。憲法第13和第14修正案的立法原意正正就是解放奴隸,賦予黑奴基本的人權,這當中包括防止黑人女奴繼續淪為白人農場主的「生育機器」。大法官們根據第14修正案的原則裁定(7比2),婦女有權決定自己的隱私,包括自己的身體。
上周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的裁決(5比4),主要理據是「美國憲法和第14修正案沒有具體提及保障婦女的墮胎權」,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據此撰寫的判詞強調,當年「羅訴韋德案」的裁決對第14修正案做了錯誤的解讀。
很多法律學者批評阿利托對憲法條文作出機會主義的錯誤解讀,罔顧立法原意。法官審案時既要考慮相關的法律條文(the letter),更要重視立法原意(the spirit),以免曲解原意或斷章取義。第14修正案的措辭比較寬泛,確實沒有具體寫入墮胎權之類細節,但在一個多世紀前的那個時代,誰也不可能設想到今天的社會現實,不可能對墮胎權之類的情況作出具體表述。法官審案時應當與時俱進,不可只按字面意思來作出裁決,因為那樣做無異於「開歷史倒車」。在21世紀的今天,以政府行為來限制婦女的權利,顯然是逆潮流而動。在主要工業化國家中,只有美國還在這個問題上糾纏,其他國家對此均已定案,早就翻開了歷史的新一頁。
司法判決引發政府介入
最高法院上周的裁決雖然不再承認憲法保護婦女的墮胎權,但並未宣布墮胎非法,而是把相關的權力下放給各州。於是,共和黨控制的十多個「反墮胎州」迅速透過立法對墮胎做出各種限制,變相在州內禁止墮胎。業內人士預計,美國五十個州中會有26個州因法律限制而導致州內絕大部分婦女失去合法就近墮胎的權利,只能去外州墮胎,總共涉及3600萬育齡婦女。與此同時,由民主黨控制的州則採取相反的行動,公開表示願意接待鄰州婦女前來墮胎,同時還表示將為需要墮胎的婦女提供更多幫助,包括用立法的形式確保婦女可以得到墮胎藥。
拜登領導的民主黨政府考慮在全國範圍內向有需要的婦女提供避孕藥、墮胎藥,但因為民主黨在國會內只佔微弱多數,難以訂立相關的法律,所以只能用總統行政命令的形式來加以補救。同時,拜登近日多次表示,民主黨選民應在年底的中期選舉中出來投票,幫助那些支持婦女擁有墮胎權的候選人當選。白宮從政治角度將此次判決進一步「武器化」,雖然有利於民主黨選情,但同時也將加劇社會的撕裂,損害社會整體的和諧。
「自由派」憂更多「大翻案」
最高法院近期的另外兩項裁決也顯示,立場保守的大法官正憑藉人數上少有的絕對優勢,用一些極具爭議性的裁決來滿足共和黨政客及部分宗教界人士的訴求。上周的一項裁決推翻了紐約州有近百年歷史的限槍法律,該法律規定居民要向政府部門證明自己有特別需求(做警衛、保鏢等),才可獲批攜槍外出的執照。大法官托馬斯(Clearence Thomas)代表多數法官(6比3)撰寫的判詞說,憲法保護「一個人在住家以外攜帶手槍自衛的權利」。近期美國槍擊案頻發、大量民眾無辜喪命,這與制定美國憲法時的情況完全不一樣,但六位獲共和黨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卻完全按照憲法的相關文字來作出裁決,顯然是不顧今天的客觀現實,只求達到政治目的。
上周最高法院的另一項裁決涉及政教分離這一大原則,該裁決認定,緬因州政府不向教會中學提供資助是剝奪了孩子們學習宗教信仰的權利。政教分離是奠定美國政體的支柱之一,目的是防止宗教干預教育、干預國家政治,因此在公立學校禁止灌輸某種宗教,這也是當今世俗社會的一種常態。但美國的一些宗教團體希望教會學校既可以傳播宗教,又可以享受全體納稅人提供的教育經費。這類要求不斷出現,但屢次被駁回,直到今天才挑戰成功,可見保守勢力絕對掌控最高法院的後果。
最高法院「向右轉」令許多「自由派」人士感到擔心,因為托馬斯大法官在墮胎權一案的裁決意見中表示,應重新審視以往一些相關的判決,包括使用避孕用具的權利、保持同性性行為的權利、同性戀合法結婚的權利。實在難以想像,在崇尚自由的美國,公民的這些權利會被限制或剝奪。但最高法院上周的三項判決似乎是在宣示,現有的權利不一定永遠都會有,它取決於九位大法官,因此美國民眾只有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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