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極速報價
  • |
  • etnet專輯
    etnet專輯
  • 會員
  • 產品服務 / 串流版
  • 設定

04/09/2013

「二十三條」與「四十五條」

  • 雷鼎鳴

    雷鼎鳴

    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前系主任及榮休教授

    雷鳴天下

    本欄逢周五更新

  上周末有個婦女團體邀我到一午餐會講《基本法》。到了會場後,眼中所見,清一色全是女士,我人生中第一次變成萬紅叢中一點綠,感覺奇怪。幸好眾女士對我的言論極為包容,認為「入得屋企」,才安心舒坦一點。

 

  我開宗明義便說,我是一個經濟學家,不懂法律,要我講《基本法》,有點問道於盲。不過,我雖沒有權威去解釋《基本法》,但卻懂得提出問題。打開《基本法》,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二十三條」與「四十五條」,前者是十年前引起軒然大波的反叛亂、分裂、煽動、顛覆、竊取國家機密的條文;後者則是選出行政長官的法理依據,其中講明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政府任命。」

 

一拍兩散 不符港人利益

 

  這兩條條文中間互有關係。眾所周知,回歸16年,但與「二十三條」相關的法例尚未在港立法,而中央卻手握行政長官的最後任命權,這便可能出現矛盾。假如香港通過某種方法選出一位人士,但中央政府卻相信此人有可能對「二十三條」陽奉陰違,不理會「二十三條」所提到的「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不肯委任此人,那豈不糟糕?若「二十三條」早已立法,中央會放心得多,但沒有「二十三條」而只有普選,它會感到中國的利益沒受到法律的保護。

 

  我們當然可以孩子氣地說,不用理會中央的看法,只看港人意願便可。但博弈論及《孫子兵法》都告訴我們,這是愚蠢思想,與「對手」博弈,一定要知己知彼,明白對方的底線在哪裏,否則事事一拍兩散,哪可能符合港人利益?

 

我曾參加反對「二十三條」示威

 

  我相信中央根本不想介入香港的眾多事務,只要香港保持安定繁榮便可。它最大的顧慮是外國勢力的介入,否則為甚麼它要牢牢地抓著外交權與軍事權?但我們又清楚知道,包括我在內的不少香港人並不歡迎「二十三條」,立法從嚴,害怕影響我們的自由。

 

  十年前提出「二十三條」時,很多港人都十分反對,我也參加示威,我相信這是對的。當時從「二十三條」所可能衍生出的法律條文並不清楚,且美國因反恐關係,與中國保持友好關係,「二十三條」立法並不急切。十年過後,美國早已調整政策,在軍事上、外交上,甚至在經濟上,圍堵中國之心,昭然若揭,斯諾登事件顯示出,美國連香港年輕人在網上的活動,也要秘密監察,「港獨」勢力雖不成氣候,但他們必有興趣與境外力量合作,影響可大可小。從中央角度而言,若無「二十三條」,而普選又選出一位無意保護國家利益的特首,那麼唯一可守之險,便是必要時,動用中國本身法律中的反分裂法。鄭赤琰教授告訴我,只要中央認為香港有分裂活動,而這又涉及外交或國防的,這條內地的法例可適用於香港。恐怕多數港人都會相信,這條法例比「二十三條」衍生出的法例嚴苛得多,此種情況又哪是我們願意見到的?

 

  我對這種困境無法提出較好的解決方法,但經濟學慣於從各種制約中追尋最好的結局,所以我曾想過,可否要求未來的行政長官允諾要為「二十三條」立法,哪怕條文溫和點也好,以換取更民主普選。這個方法顯然有很多缺點,例如特首就算答應推動,但最終卻推動不力,怎麼辦?我在午餐會中亦對記者指出,這思維並不成熟,所以不能把它當作建議。

 

  香港報章喜歡炒作,周日有報章把我說的話剪裁後,大篇幅地報道,並無中生有地「引用」根本不知情況的李卓人說:「認為雷不應為出任公職而討好政府,放棄過去獨立自主聲音」。對此種抹黑手段我已見慣不怪,但幸好這次「誹謗」是否屬實,是很容易驗證的,而且可能為我帶來一小筆橫財。我在此公開向該報的總編及李卓人提出以下挑戰。

 

挑戰抹黑報章和議員

 

  我可與這兩方各自簽訂一期權合約,倘在未來三年(更長一點也無不可,但普通法中要求這類合約要有期限),我接受香港政府委任的任何諮詢架構或法定團體的主席職位,我願意送他們十萬大元。若沒有接受,他們要在三年後賠我一萬元。若他們要把「公職」推廣至只有苦勞,而沒有回報的諮詢架構的普通成員,也無不可,但他們賠我的「賭注」便要增加。

 

  我把「賭注」局限在一個小數目,是因為怕有人說我為了錢而故意不參與公職。但我相信我是一定贏的,除非廉署認為這是利益輸送(給我),或有人認為這不合法律,才可作罷。信口開河的「輿論」香港見得多了,他們敢接受這公開挑戰嗎?不敢的話,則請聽我所勸,以後再胡說的話,是十分冇面的。

 

轉載自晴報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送禮活動浪接浪!想緊貼著數活動消息?即Like etnet Facebook專頁!► 立即讚好

我要回應25

版主留言

我要回應

登入

發表回應

登記

成為新會員

回應只代表會員個人觀點,不代表經濟通立場

  • 只看作者回應
  • 查看全部回應
  • 順序
  • 倒序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3-9-5 06:43 PM
  • #26
  • 23條對緊守崗位,默默工作的廣大市民沒有構成任何問題。
    只有那些濫用香港自由的政棍,漢奸及外國勢力才害怕。

    當年上街反對的市民太無知,也摔破了葉劉的飯碗,非常可惜。
    我寄望香港人擦亮眼睛,不要再被政棍及港奸傳媒欺騙了。

    謝謝!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ET發表於 2013-9-5 06:37 PM
  • #25
  • 蘇聯解體時外國以為中國亦很快會四分五裂,誰知中國經濟起飛,攪不起來。

    而且唔知係唔係靠害,仲有美國經濟學家話中國經濟遲些會超越美國,令美國急急在軍事、外交、經濟等等領域圍堵中國。

    他們想用香港為中國添亂,希望打開中國的缺口一點也不出奇。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3-9-5 06:35 PM
  • #24
  • 今天又有幾個政棍跳出來發起一人$100集資反梁振英。

    牠們有三個醜態:

    1) 不如發動市民遇到拾荒的老人家醒$100今晚加菜,有意義1000倍。
    2) 是否港奸傳媒廣告不夠,要騙市民錢來拉生意?
    3) 籌募過程又可上下其手?

    我寄望香港人不要再受騙!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hongkongvoice發表於 2013-9-5 06:27 PM
  • #23
  • 回覆 #18 Shulin


    看風駛里的自油黨最醒目,一看見勢色不對,立即退出支持23條立法,真無腰骨!

    這位田北先生話自油黨是建制派,但他時常駡政府和梁振英,同飯民政掍同一鼻孔,不如叫做反對派啦!

    對於香港好的政策一定要緊持,不可純為選票服務,因為人民群眾好多時都是盲目和錯誤的! 尤其是現在爛果日報、親美宗教界、教協.....等現在己成功地將香港很多NAIVE的市民、社工、年青學生和年青教師洗咗腦,這班NAIVE香港人的民意是不可信!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陈七發表於 2013-9-5 02:21 PM
  • #22
  • 現在只要是罵政府就會紅,可出書,做訪問,做歌星,做明星,玩大D做埋議員,搞到香港暴亂就可入埋美國籍。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hongkongvoice發表於 2013-9-5 02:15 PM
  • #21
  • 為着香港未來的穩定,看來現在是立法推行23絛的時侯了!

    若要所有香港人有共識才推行23絛,那麽23條永遠一世都不能推行,因為偽泛民政掍是永遠反對的!

    對香港好的政策就要推行,何況英美等號稱民主的國家都有國家安全法,所以香港現時不須理會所謂民意,因為爛果日報、親美宗教界、教協.....等現在己成功地將香港很多NAIVE的市民、社工、年青學生洗咗腦,請間怎能取到這班NAIVE香港人的共識??!

    若天真地等待共識,香港一世都不能推行23絛!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hongkongvoice發表於 2013-9-5 01:42 PM
  • #20
  • 回覆 #7 Guardian


    傷業電台的李胃零的專業是日日在傷業電台駡梁振英和支持政府的人仕,總之邊個支持政府的人部比她駡,此小女子每天不駡人不安樂,已成自動波了!

    李胃零小姐,請小心健康,日日駡人好易患狂操症呀,好似【粗口林老師小姐】一樣,看來李胃零小姐巳患上!

    看本此小女子的JOB DESCRIPTION其中一條是駡所有支拄政府有關人仕。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johnnie發表於 2013-9-5 10:53 AM
  • #19
  • 李卓淫只是政圈內的下三濫的貨色,说話有如放屁,以雷教授的身份与李卓淫計較,十足上瓷碰缸瓦,有失身份,太不值得.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Shulin發表於 2013-9-5 07:38 AM
  • #18
  • 我一直都是支持 23條立法,地方政府有義務遵守國家安全法,這是天經地義的事,特別是當時的最後修訂,對言論自由應該加了保護罩。但當時任何提出支持的人都會中箭身亡。雷教授把23條及45條的關係扣上,我沒有想過,所言甚是!教授真的代表了沉默大多數的聲音,惹起大家的共鳴。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亞扁媽媽發表於 2013-9-4 10:36 PM
  • #17
  • 尾國就是根據尾式23條對付撕落登!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陈七發表於 2013-9-4 06:50 PM
  • #15
  • 支持23條立法。
    澳門立了幾年,就吾見得那里無新聞自由,反而少了很多老作抹黑的報導,市民耳根清靜。

  • 引用 #13 tmlauman 發表於 2013-9-4 06:46 PM

    美國不少人認定中國將在歷史洪流中最終只會僅餘一堆灰燼,就前一年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辭任去競選總統期間說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陈七發表於 2013-9-4 06:47 PM
  • #14
  • 香港只不過是中國其中一個比較特別的城市之一,看不出中央在有人在香港搞分裂國家行為時,不能行使【反分裂國家法】播。
    出了這招後【反分裂國家法】,連當年執政的民進黨,自己有軍隊的臺灣都不敢囂張了,更何況無槍無炮,得把死人口的港獨白癡。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tmlauman發表於 2013-9-4 06:46 PM
  • #13
  • 美國不少人認定中國將在歷史洪流中最終只會僅餘一堆灰燼,就前一年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辭任去競選總統期間說,會利用中國年輕一代五億網民和八千萬博客去拖垮中國,爲美國奪回製造業經濟力量。
    自蘇聯解體,美國的槍頭已直指中國。早在回歸前的1991年,當時的美國國務卿貝克在一季刊撰文警告中國在武器貿易和人權上要依從新的世界準則(即蘇聯解體後以美國說了算的規則),否則將會有終極制栽,影響中國領土完整,這包括97後不是香港幷入中國,而是香港、台灣和中國一部分沿海省分融合出去,美其名說那是部分沿海地區反被吸走被所謂”全球經濟”所主宰。美國總統的顧問 Krauthammer在1995亦發表一定要推翻中國政權的評論,要利用越南、印度、日本等圍堵中國;要不動搖地支持中國的异見人士、分裂力量。現在美國「重返亞洲」,美國所做的正正如97前這個顧問所說的一樣。爲了世界和平普世價值是廢話。
    多數香港人眼中不見大國博奕,以爲自己爭取民主是大條道理就目空一切。但中國絕不會輕視美國伺機顛覆分裂的戰略意圖,暗戰必須要對拆。香港人不可愚蠢到盲目支持一些政棍,不可令香港作爲拖垮中國據點。
    爲23條立法,是要遏制顛覆分裂國家的陰謀活動,97一開始就應該支持進行。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草根市民發表於 2013-9-4 06:22 PM
  • #12
  • 鄭赤琰教授告訴我,只要中央認為香港有分裂活動,而這又涉及外交或國防的,這條內地的法例可適用於香港。(認為就可適用,果然是強國本色)
    美國連香港年輕人在網上的活動,也要秘密監察,「港獨」勢力雖不成氣候,但他們必有興趣與境外力量合作,影響可大可小。(全世界只有美國做這秘密監察? 多得你吾小呀,斯諾登) (必有興趣與境外力量合作?必有興趣你都知?)
    未來科大校長,如你能同中央溝通,請善用孫子兵法與「對手」博弈,爭取可能符合港人的利益呀!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六十後男士發表於 2013-9-4 06:13 PM
  • #11
  • 雷教授相當聰明,看穿了這幫政棍只會吠聲吠影地反中亂港,若要牠們輸三萬元出來

    ,簡直緣木求魚。

    所以,雷教授不費吹灰之力又一次揭政棍的偽善,高明!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ahah發表於 2013-9-4 05:53 PM
  • #10
  • 偽民主的政治從業員從來只會抹黑,雷生不必認真。中央政府知道「二十三條」不易在港立法,反中者必為主為私而全力阻撓,任誰當特首也沒魄力和辦法完成。若中央政府認為有需要時,宣佈反分裂國家法適用於香港特區即可。恐共者要走或留悉聽尊便。到時又可能有人請美英插手?睇吓點....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hongkongvoice發表於 2013-9-4 05:25 PM
  • #9
  • 這班泛民傳媒骨子裹是希望香港亂,以証明一國兩制不行,它們的幕後老細是美國,內外配合攪小動作,如最近新任美國駐香港領事高調落區飲奶茶、参觀廟宇、講普選,過晒火位,是有其目的。

    激進泛民走去台灣登報叫梁振英落台,以提高自己知名度,其論據真是不知所謂,自由行提高就業機會,台灣和星加坡都流晒口水,唯獨香港泛民不歡迎! 唉!邊有人有生意不做而去趕客走!泛民政棍真闊作,有生意不做而去趕客走。 這班泛民只識討好選民,不理會經濟問題。

    梁振英先生是有心為市民服務的、雷教授是小數能點出香港問題的學者,你們兩位我都非常欣賞!

    爛果日報、親美宗教界、教協.....等現在己成功地將香港很多NAIVE的市民、年青學生洗咗腦,我看這是間題所在!

    希望雷教授在不同場合發表你的分折,以正視聽!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陈七發表於 2013-9-4 05:00 PM
  • #8
  • 普選前立23條,是最穩陣,總好過第日香港大亂時才用反分裂國家法,到時仲大鑊。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Guardian發表於 2013-9-4 03:53 PM
  • #7
  • 這些抹黑技倆是蘋果和商台慣常用的, 聽了李惠玲抹黑聖公會主教鄺保羅的反佔中言論, 竟說他背離自己的宗教教義, 訪問支持佔中的朱牧師時, 朱氏竟指鄺為了取得資助而討好中國, 愈聽愈憤怒, 此群高舉言論自由的人, 容得下反對他們的聲音嗎? 李惠玲可恥!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只看作者回應
  • 查看全部回應
  • 順序
  • 倒序
最緊要健康
精選文章
  • 生活
  • DIVA
  • 健康好人生
專業版
HV2
精裝版
SV2
串流版
IQ 登入
強化版
TQ
強化版
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