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2013
晴報:2017選特首無篩選 普選聯拋三方案
真普選聯盟就2017年普選特首拋出三大建議方案。聯盟提議的提名委員會由400至1,500人組成,更設選民提名心水候選人,等同沒有預選機制。但建制派則指可行性不高,人海戰術或不符合《基本法》。
真普選聯盟。
普選聯李芝蘭表示,三個方案是據本港行之有效的選舉經驗所得,具一定操作性:「非從理想、理念去睇!」聯盟指,三個方案均設提名委員會,而其中兩方案容許公民提名,僅一個保留四大界別。普選聯強調,方案沒違反《基本法》,而是讓提名權交還給選民,並符合國際人權公約普及而平等的準則。
鄭宇碩:方案沒違基本法
另一成員馬嶽稱,「若有人喺街度有8萬至10萬人支持,仍然入唔到閘,會破壞普選嘅公信力。」召集人鄭宇碩強調,《基本法》並無列明如何組成提名委員會,公民提名則能體現民意,絕無違反《基本法》,相信中央會明智和充分考慮。聯盟盼年底前公布最終方案。
李慧琼:公民提名違基本法
三個方案是否可行?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包括不同階層、職業的人士參與,單靠人海戰術不符合《基本法》。她指在不改變現時提名委員會的四大界別原則下,可擴大民意基礎。民建聯李慧琼亦不贊同公民提名,認為會違反《基本法》。
經民聯梁美芬則指可考慮首方案,參照四大界別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在個別界別的選民基數上開放討論。
全國人大常委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指,《基本法》中找不到選民有提名權的法律根據,強調普選聯建議必須符合《基本法》。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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