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2021
「家人不喜歡我的伴侶,怎麼辦?」明明可兩者兼得,怎麼從親情與愛情中作選擇?
眾生皆說:「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便不是問題」。然而,某些人的問題卻是源於富有,不是嗎 ?
T小姐問我,可有試過被家人反對談戀愛?像她這種有錢人的煩惱,即使長期赤貧如我,也不難想像得到。
被家人干涉感情生活,我記憶中確實曾經發生過!有個晚上,當我踏入家門,我媽立即要求我跟「那個男人」分手,原來我爸媽整晚一直盯緊大廈升降機的閉路電視,就是為了偷看我新男友的模樣。而她要求我分手的理由有三,一是因為男友蓄長髮,二是留有長長的鬍子,三是穿上闊大的軍褲。
看來野孩子的打扮,得不到港媽的歡心。
以我的性格,當然沒理會我媽;可幸是,那位男友很快便已憑良好表現獲得我家人的認可,算是狠狠掌摑了那些以貌取人的嘴臉。
T說:「我沒那麼幸運,我父母起初有暗示過不喜歡我的男友,例如說家庭聚會不想有『外人』參與,後來演變成擺明車馬要令他難受,在他面前說親戚有很好的對象介紹給我,又或者冷言冷語、面露不悅等等。我問我媽為何不喜歡他?我媽竟然直說,辛苦養大我不是為了給這種平凡人做婢女,意思是要我嫁得好,婚後不用工作,又有工人隨意使喚。」
現今世代,「成功」好像已被劃分成兩大類,一種是「成功需父幹」,另一種是「成功需外父幹」。而T的家境,確實有條件讓她一世無憂,所以她的母親大人才會有那種「最起碼要門當戶對,不想貼錢益人」的氣燄。
T的煩惱根本來自兩個層面,一是金錢,二是家庭;然而,只要排除家庭阻力,有錢沒錢再也不是問題。當親情凌駕於愛情,你有勇氣對抗到底嗎?
以貌取人很易,用背景、學歷、職業、財力去辨人也是我們大多數人的陋習。但即使家庭成員,因愛之名,就代表有資格去控制誰與誰交往嗎?只能說,華人社會對「家庭」兩個字有太多假設和羈絆,憑一句「我為你好」已可扼殺孩子的選擇權。
讓子女成為磨心,是很多父母的壞習慣,婆媳問題也好、呷醋外父也好,大家總是忘記了自己曾經期許過,只要孩子健康、快樂就足夠。為何後來當孩子長大,遇上令他們快樂的人,父母卻將自己的要求加諸於他們身上?
為了悍衛愛情,T最終選擇與男友到外國定居,總算避開了身邊那些不必要的雜音。如果她的父母當初不拆散這段戀情,他們將會得到的是「半邊仔」,而強烈反對換來的結果,就是連女兒都失去了。
不要再問親情和愛情哪一樣最重要,明明可以兼得的東西,卻被迫做著沒意義的選擇,何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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