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4/2018
SP變情人,有沒有可能?
「是否所有男人都是有性冇愛,只是looking for sex?」她問。
嚴格來說,她不是向我發問,而是表達她對男人的觀感;當然,這也不是形容所有男人,而是她在網上接觸過的男人。
她在網上跟男生聊天已有一段時間,對於有好感的她會約出來見面,她更不諱言曾經跟三個網友上過床,而三段上過床的關係及後都無疾而終。她坦言只會與有好感、談得投契的人上床,上床是因為感覺良好,希望感情可以進一步發展,但結果不如願,她想找個男伴,對方只當她是性伴(SP)。
以前的情性關係是先發展感情後上床,現代關係卻是先上床後考慮感情發展。
「為何開始時大家談得開心投契,上了床後卻變得冷漠?」她覺得有點兒被騙的感覺。
「或許不一定是誰欺騙誰的問題,而是雙方上床的邏輯不一樣。」我向她說。
顧名思義,SP的角色是性慾交流和滿足,只會共享體溫而不會分享感情,上床後感覺良好希望再約戰的會保持聯絡,感覺差勁的就直接不再見面。
有一個網上獵艷高手曾經向我說:「SP的重點在於可以享受性的權利而不需要負任何責任,所以我從不會與同一個SP上床超過兩次,免得沉船或避免對方貼身。」但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情性觀念,因為相處是人與人的連繫(Bonding),而性行為更是親密的連繫,經驗過親密後,很多時會想得到延續。
「怎樣可以知道對方不是找SP?」她問。
「沒有人可以知道別人內心想些甚麼?但如果你想與對方發展感情,不妨嘗試約會不約炮,讓對方知道你的想法。若對方跟你一起沒有性也可以有愉快和投入的體驗,或許會有更大發展的可能。」我繼續向她說:「性包括:性慾、性行為、性關係;SP的焦點在前兩者,伴侶重點在於後者。如果你希望找一個對你有興趣而非只對你身體有興趣的人,必須學懂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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