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7/2018
假如莊子教愛情——當「好情人」為何沒有好下場?
這些日子總是夜歸──因為老朋友失戀了,我當了樹洞。
她臉蛋漂亮,經濟條件不俗,更難得的是沒有公主病,把情人家中大小事務一肩挑,連對方的愛犬已「視如己出」,大小二便、玩具飲食,通通都照顧得無微不至,連男方的冷落無視、漸漸不合理的要求她也忍下來──自上段戀情失敗,她已經厭倦了短促的情場關係,渴求穩定長遠的關係。因此,打從一開始她便付出所有,一心當100分女人。
「我不過希望一個家,一個名份。我不甘心…好情人要做的事情我也做到了,為何沒有好收場?」她委屈又憤憤不平地問。
再讀戰國時期哲人莊子的話,也許我們能從另一角度理解這個問題。
不必貪戀「好情人」的名義
《莊子·內篇·人間世》中,孔子的愛徒顏回向他辭行,打算前往君王無道的衛國一展抱負。孔子深知顏回善良,德性純厚,故認真而憂心地道:
「而強以仁義繩墨之言衒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惡育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為人菑夫!」
即說,當你用某種形式定義自己的好,無形之間,相當於將別人定義為惡人。這就是莊子,不主張「善」,也不批評人性的「惡」—— 因為他知道這是自然常態。他主張「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意思不是說不要做好事,而是理應拋開對於事情的「成見」,因名聲、刑罰等外在因素而行善或行惡,行為仍是造作而虛偽的,善與「名」、惡與「刑」,不應畫上等號。當人們超脫俗世「名」與「刑」的枷鎖,反而能夠看直視事情本質,辨別真正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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