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2023

個個都出品牌,唔通個個都想出品牌?如何看明星推出的個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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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an Lau

    劉君孟(Ivan Lau),本地資深傳媒人兼形象造型師。被喻為本地新派人氣時裝專欄作家,文筆一針見血,愛以時裝業界之二三事來諷刺時弊。文章散見Yahoo、Roadshow、《Cosmopolitan》、《經濟日報》、《嘉人Marie Claire》和《ELLE》等等。

    More Than Fashion

    逢周一更新

 

  繼早前Anson Lo推出自家服飾品牌ALLOVER之後,MIRROR另一人氣王姜濤亦將於今個月推出自家品牌TO ZERO,而現在MIRROR十二位成員就只有Stanley一人仍未有個人品牌,就連ERROR四位成員都各自有自己品牌,誰說香港樂壇已死,看看他們和現在香港整個娛樂圈生態,是史無前例的暢旺。

 

  今日香港新一代明星要推出自家品牌,就好像吃生菜這麼容易,想當年Madonna這位國際天后也要在出道30年後才正式有自已品牌Material Girl,Rihanna都要出道13年後才有自家品牌Fenty,韓國天團BIGBANG的G-Dragon都是在出道10年後才推出個人品牌PEACEMINUSONE。今日香港樂壇和演藝界沒有比別人優秀,但唯獨是搞明星自家品牌,就好似比別人更賣力。

 

  以前的明星,不論是國際級的G-Dragon,以至余文樂或陳冠希,都要被公認為潮流指標或fashion icon,才有資格去成立個人品牌,因為這關乎到其品牌設計在市場的認可性,以及要承受時裝界各種尖酸刻薄評價,所以一般有自知之明的明星都不會貿然涉足時裝設計這範疇。但自從MIRROR出現後,簡直是顛覆了香港娛樂圈傳統與大眾想像,原來偶像是如此唾手可得,偶像崇拜是可以這麼可怕,可怕到令香港八成中女失心瘋,為了應援偶像不惜一切代價。因為集體饑渴與盲目崇拜,自然衍生出一個龐大的經濟圈,亦解釋了MIRROR成員爭相推出自家品牌的原因。

 

  年輕設計師會為理想創立個人品牌,而明星,推出個人品牌就必定是以賺錢為目的,因為名氣與利益是必然掛鈎,我個人不太相信明星那些甚麼熱愛時裝的公關台詞。因為真正懂時裝的人,一眼就看得出明星們有多熱誠,有多投入個人品牌的每一件設計。有人以為用一些在Uniqlo和Zara也可以買到的廉價成衣,簡單印個logo或slogan便宣揚是明星自家品牌設計,聲稱自己有多熱愛時裝,其實是侮辱了時裝設計,也侮辱了在工作室默默做好自己品牌的一班年輕設計師。

 

  不過自古以來,明星推出的產品都只為滿足粉絲,因為那些東西就只有一班死忠粉絲才會毫不吝嗇花錢購買,是一個永遠不會改變的市場生態。古巨基先後幫MIRROR兩大人氣王Anson Lo和姜濤推出品牌,是一腔熱誠定純粹為了利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吧。眼見今日那些粉絲既盲目又瘋狂的應援行為,甚至連萬元黃牛票都照樣瘋搶,反正做甚麼都一樣會大賣,質量好與壞,who cares?

 

 

  雖然G-Dragon一早被公認為fashion icon,但他的個人品牌都是在出道10年後才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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