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开采及销售原煤及精煤。 | |||||||||||||||
业绩表现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 2019年度,集团营业额上升11﹒4%至11﹒95亿元(人民币;下同),股东应占亏损收窄 38﹒6%至2﹒54亿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因未能取得足够之合适审核凭证,故核数师对财务报表作出不表示意见; (二)整体毛利增加36﹒1%至3﹒42亿元,毛利率上升5﹒2个百分点至28﹒7%; (三)精煤:营业额增长1﹒2倍至10﹒88亿元,占总营业额91﹒1%,销量增长1﹒3倍至 106﹒1万吨,平均售价(扣除增值税)减少3﹒7%至每吨1025﹒3元; (四)原煤:营业额下降96﹒1%至1819万元,销量减少94﹒8%至5﹒3万吨,平均售价(扣除增 值税)下跌26﹒2%至每吨344元; (五)高灰动力煤:营业额减少26﹒5%至8111万元,销量下跌0﹒2%至48万吨,平均售价(扣除 增值税)下跌26﹒4%至每吨169﹒1元; (六)於2019年12月31日,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为1800万元,银行借款总额为59﹒03亿元 ,资本负债比率(按银行借款及优先票据总额除以资产总额计算所得)为66﹒4%(2018年: 68﹒4%)。 | |||||||||||||||
公司事件簿2022 | |||||||||||||||
- 2022年11月,集团提出债务重组建议: (一)集团以每股$0﹒631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3﹒4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 本50﹒15%,其中9﹒65亿股将配发及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9﹒67亿股予债权人特殊 目的公司,4﹒1亿股予计划代价受托人,以及向参与计划债权人发行本金总额等於应计利息总额的 13╱16的零息债券,余下3╱16将以现金支付,应计利息总额为2432万美元加原定意向书日 期後应计利息金额;2023年3月,发行予初始参与计划债权人及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之计划股份数 目分别调整为9﹒28亿股及9﹒39亿股; (二)集团向债权人特殊目的公司发行2025年到期的本金7880万美元的新美元优先票据,作为对其的 额外保护措施。 (三)集团以每股$0﹒631向中国放贷银行(招商银行除外)发行17﹒94亿股优先股以悉数清偿及解 除集团9﹒48亿元人民币未偿还的转换利息; (四)集团以每股$0﹒631向境内经营债权人发行及配发2﹒83亿股计划股份,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 6﹒05%,以清偿及解除已订立清偿协议的1﹒49亿元人民币未偿还债务; (五)计划生效後,集团及票据附属公司担保人对计划债权人的计划债权将获免除。 | |||||||||||||||
股本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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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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