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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8

最好買重女性危疾

  上期關於醫療保險的文章,繼續獲得網友的迴響,她們(我想大部分都是姊妹吧!)有些還妳一言我一語,好不熱鬧呢!總之,這些都是切身的問題,也是理財規劃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值得姊妹們加倍重視。

 

  上次我提到,女人於40歲後應該有一份跟身的醫療保險,我的意思是,就算妳公司有一份完善的團體醫療,從這時開始,妳也應該慎重考慮為自己買一份跟身的醫療保險,因為女性患重病的數字,在這個歲數起開始急速上升。

 

  近年我身邊便有兩位女性朋友患上原位乳癌,兩位的年紀都是40-50歲之間,令我覺得,女性到了40歲的時候,可能就是健康的分水嶺。幸好,我這兩位朋友,經過診治後都康復了,不過就花了一筆醫藥費,其中一位有買危疾保險,另一位甚麼都沒有買,只靠公司的團體醫療支付她的醫藥費。

 

  為了引證我的觀察,我去衞生署的網頁找了一些資料,想跟大家分享一下。首先,對女性打擊最大的疾病,肯定非乳癌莫屬,因為以發病數字計,乳癌是排榜首的,而以死亡率計,則排第三。

 

  根據衞生署2009年的數字(這個數字已經是最新),女性於40歲起,患上乳癌和原位乳癌(非入侵性,或癌細胞只是獨立生長)的數字開始上升,40-44歲的年齡組別只有400位,而到了45-49歲的組別,便躍升至625位;反而到了50-54歲的組別,數字開始回落至584位(停經後發病數字會降低);到了55-59歲時,數字進一步回落至429位。由此可見,如果大家要保護自己,是不是應該由40歲起便開始行動呢!

 

  很多朋友不願在年輕時就買一份跟身的醫療保險,最大理由是公司已經有完善的團體醫療,自己再買便覺得重複和浪費。基於醫療保險的賠償性質,我不否定這個想法。不過,女性到了40歲後,就算公司有團體醫療,也應該考慮買一份跟身的醫療保險,因為萬一身體出了毛病,日後想再買到一份完全沒有「不保事項」,或者完全不用加價的醫療便很困難了(我上述的第二位女朋友便是)。

 

  另外,衞生署提供的資料中,還有一點很值得姊妹們留意的。同樣是2009年的數字,在女性的十大癌症發病數字中,女性癌症佔了四位,分別是乳癌、子宮癌、卵巢癌和子宮頸癌。當中乳癌更是十大之首,佔十大癌症的兩成四,而這四項女性癌症共佔十大癌症發病數字的三成七。

 

  稍為值得慶幸的是,如果以致命數字計,女性癌症在十大之中只佔三位,包括乳癌、卵巢癌和子宮頸癌,分別佔第三、第八和第九位,三者加起來,大約佔女性十大致命癌症的一成六。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乳癌在一生累積風險中(0-74歲),每19位就有一位會發病,而每101位就會有一位死亡,也是所有女性癌症中最高的一種。姊妹們,我們實在不能掉以輕心!

 

  我上次已經指出,危疾保險是一筆過的賠償,只要保險公司受了保,不管妳買了多少份,都可以獲得賠償。據我瞭解,公司的團體保險一般都不會提供危疾保障,所以,這方面就一定要靠自己了!

 

  有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傳統的危疾會保障所有女性癌症,但未必會保障女性原位癌,因為原位癌未算真正的癌症(原位癌英文叫Carcinoma in-situ)。我知道,近年很多保險公司改革了她們的危疾保險,都容許受保人當患上女性原位癌時,可以預支一個百分比的賠償,這是不錯的安排,因為以現時的醫療開支水平,治療原位癌動輒也要十萬八萬呢!

 

  因此,姊妹們應該檢視一下,妳的危疾保險中有沒有保障原位癌。如果沒有,我建議大家加大這方面的保障。至於大家應該如何計算自己的危疾保額,以及買危疾要注意的其他地方,下次再續。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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