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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基層醫療不能拖

  政府要發展基層醫療服務,似乎千頭萬緒,而且仍停留在研議、探討的階段。保障公眾健康,為市民提供適切的公營醫療服務,政府責無旁貸,故必須盡快從「錢」、「人」、「地」3方面入手,急市民所急。

 

  基層醫療是市民接受醫護服務的首個階段,無論是接受診斷與治療、預防護理,以及協調進一步的醫護服務,若負責的醫護人員在這階段能夠準確評估病情,並加以診治;或在有需要時,才轉介病人接受進一步的專科治療,這不但能讓病人得到更適切的照顧,還可紓緩公共醫療系統的壓力,並提升公營醫療服務的效率和質素。

 

  政府昨日指已成立基層醫療健康發展督導委員會,全面檢視規劃及制定藍圖,並就政府策略提出建議,但自去年10月《施政報告》公布成立這委員會,整整8個月以來,至今仍停留在「檢視」、「制定藍圖」及「建議」的階段,而未有具體措施,講多過做,便未符合公眾期望。

 

  市民需要的基層醫療服務不僅是「治」,還需「防」。在港人處於「亞健康」狀態日趨普遍的情況下,「預防勝於治療」更見意義。要把市民,尤其是基層及弱勢社群,動輒到急症室求診的做法改變,優質的基層醫療服務是把公營醫療系統裏的病人「化整為零」的方案。政府可從以下3方面入手︰

 

  「錢」︰醫療資源需要財力支持,慶幸今時政府擁千多億盈餘,財政資源相對充裕,因此,無論是撥款進行醫院重建、擴建工程;加強培訓本地醫護專業人才;為有目標對象提供醫療券等,都要盡快預留資源,落實、做得「到位」。

 

  「人」︰有足夠硬件,例如醫院、病床等,需要輔以合資格的專業人才。畢竟,培育本地人才需時,故政府必須積極考慮增加輸入境外醫療人才,當然,相信這會遇上不少本地利益團體的阻力,但與社會整體利益比較之下,政府就必須果斷決定。

 

  「地」︰政府早已提出以葵青區作試點,兩年內設一所地區康健中心,以推動基層醫療健康。但今時在選址上,又考慮多多。筆者則會建議,這類「衞生站」形式的康健中心大可設置在現已有的空間,例如衞生署轄下的診所及健康中心,便可免架床疊屋,或善用今時閒置校舍。總之,盡快設社區康健中心,落實基層醫療服務。

 

  去年3月,本欄「全民皆醫」系列,有「把社會變成醫院」的構想,其一是透過科技,根據病情需要,及早把社區內的病人分流,讓醫療服務有更好的分工和效率,這類構想同樣可以是基層醫療服務的方向。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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