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持續土地供應
緊接著財政預算案,政府日前公布本年度賣地計劃,即時補充了預算案中對土地及房屋關注不足的問題。公布賣地計劃及其相關政策及措施,政府必須向整個社會宣示為市民處理住屋問題的決心,而且既有供應,又有方法。
政府公布推出27幅住宅用地,其中12幅是新增地塊,9幅位於啟德發展區,預計可共建15,250個單位,加上鐵路物業發展、4個市區重建局及發展商重建項目,共可提供25,510個單位,比每年供應18,000個單位的目標,多逾7,500個。若政府能夠持續以這種「超越預期」的作風,處理土地及房屋問題,10年共提供46萬個單位的目標,並非遙不可及。
另一方面,政府又公布新財政年度將在完成所有中標程序之後,即約4周後,在中標價外,會以不記名的形式公布其他入標者的投標價,希望能提高投地的透明度,令市場資訊更加清晰。對發展商而言,這固然可令他們知道其他入標者曾否「抬價」,從而令日後投地策略更好,但另一方面,也可令一些「志在必得」的投標者在下次投地時會有更「合理」的估算,以免「天價地皮」影響著市場情緒,也影響著準業主對樓市日後發展的期望。不過,當市民看到一眾發展商的投標價,也可以錯誤解讀而影響判斷,同樣兩難。
無論如何,政府在土地供應上要持續發放有供應的信息,才可以令市民紓緩,甚至解除住屋問題的憂慮。
根據《香港2030+》,未來30年,香港欠100萬個住宅單位,需要1,670公頃土地,而現在只有把握取得1,440公頃,尚欠230公頃土地。若大家看土地專責小組12個供應選項,其中「發展商土地儲備」(近1,000公頃的新界農地)及「拓展鄉材式發展用地」(面積約1,200公頃),只要成功取其中1成,已可暫時滿足未來30年的需要,社會必須積極考慮。
今次推出的27幅住宅用地,僅提供了約1.5萬個私人單位,雖然可稍紓市民置業的需要(其實是紓緩置業情緒),但長遠而言,正如上周本欄提及,政府要有勇氣放棄從賣地而來的「地價收益」,以增加優質公營房屋供應的方法,教育市民徹底改變大部分人「一定要置業」的想法,最終所有公營房屋「只租不賣」︰租戶只有租住權而沒有物業擁有權。當然,在未來10年、20年,政府仍可以「租購並舉」,仍按公屋、居屋的模式運作,但就要提升土地建公營房屋的比例,例如提升至7成甚至8成,增加政府房屋供應。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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