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9
減廢 絕垃圾源頭
立法會今天將討論垃圾徵費問題,但有調查發現僅三分一受訪者會自願減廢,有環保團體遂建議調高徵費。其實製造垃圾的人未必全是消費者,若考慮從生產商處入手,將更能做到源頭減廢的成效。
我們應該從產生垃圾的根源入手才可以真正減廢。
都市團體廢物收費計劃將於兩年後實行,若每天丟一袋15公升容量的垃圾,每月便須付50元。不過,環保團體綠領行動的調查發現,約900名受訪者中,逾半會每天產生一袋垃圾;約有四分一人(24%)更表示不會減廢;有46%受訪者則認為,每袋垃圾要付3元或以上,他們才會減廢。因此,綠領行動便建議政府增加徵費,垃圾愈多的住戶付費便愈多。
垃圾徵費有其效用,但並不能單靠徵費便解決了固體廢物問題,因市民可能會非法棄置垃圾,以逃避徵費,例如自行把家居垃圾丟到公眾地方或垃圾桶,甚至隨意丟出窗外!於是環保團體建議政府另設所謂「強而力有」的「減少廢物辦公室」去處理衍生出來的非法棄置垃圾問題,至於這個「減廢辦」需要怎樣的編制才可「強而有力」?要不要另一支3萬人的「警隊」去緝「廢兇」?
因此,應從產生垃圾的根源入手才可真正減廢。固體廢物中,塑膠及發泡膠製品是一大來源,假如香港根本不容許它們存在,相信某程度上可紓減今時固體廢物的壓力。臨近端午,筆者就以糭為例︰傳統糭子以竹葉包裹,糭饀也全都可分解,那些包裝物料卻最不環保!
時至今日,塑膠及發泡膠好應朝可分解兼低廉的方向研究,甚至可以另一些更環保的物料取代,即使超市重新派發膠袋,外賣、包裝再多,也無礙環保。除塑膠、發泡膠之外,電器及電子廢物,例如電視、雪櫃、電腦屏幕、打印機等,生產商都應要有回收的配套服務或須增收環保附加費,而不是把這類廢物的處理的責任,直接轉嫁到香港納稅人身上。
其實,香港有些無良回收商還會將廢碳粉盒,拆除其中金屬物料後,便把碳粉及廢膠混在其他塑膠廢物中,一併丟棄到堆填區,最重要的是,這些電子廢物來自境外!政府必須立即正視,並嚴禁這類專門處理「洋垃圾」的回收商繼續製造垃圾以自肥,卻要由港人埋單。
要解決固體廢物問題,整個社會都需要有移風易俗的決心和智慧,也需要時間進行公眾教育,改變思維。當現有的堆填區快將爆滿,過去一些被指為不環保的方案,例如開發以建築廢料為主的填海區域、復建垃圾焚化爐等,是否值得社會再探討?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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