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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科研創新 忌急功近利

   最近香港在創新科技、創意創業方面,十分熱鬧。除了由徐立之牽頭的港科院上周末正式成立外,上周四至周六舉行的設計及創新科技博覽和周五、六的「創客市集」,都讓人感受到本地創科土壤的氣息。

 

創科企業就像學校一樣,同樣需要商界支持,本集團在商校合作上,早已以身作則,回饋社會。

 

  得到港科院一眾科學猛人列陣,加上貫串創意和創新營商、科技初創企業等主題的創科博覽,以及首屆香港國際創客節「創客市集」等交流及創意科技產品的展銷與體驗,本地「創科能量」的確上升不少,在這片創科土壤上,若問香港可以怎樣走?科研、科創會是兩大方向。

 

  先說科研,香港不能放棄科學研究。居里夫人(1867-1934)從鈾鹽中發現日後廣泛用於醫療、工業及科研領域上的放射性元素鐳,本來也純粹是她一項學術研究,不會想到它可以治癌,造福人類。類似科研發現,也發生在原子、核子上,至於這些科研成果怎樣產業化、軍工化,似都不是科研的初衷,但香港就要敢於走在時代前沿,才可以科研為踏腳石,創新本地產業模式。

 

  科研往往不可與成本效益掛鈎,即它需要頗長時間,投放資源,而且不一定成功,甚至未必有成果。這對香港來說,似乎太奢侈,即使港人可改變「朝種樹,晚鎅板」的心態,恐怕也只能做到「昨朝種樹,今晚鎅板」的境界。對科研這種需要長時間投入又未必有回報的事業,香港並沒有耐性。

 

  其實,美國已登月40多年,登月對美國,甚至全人類又可有甚麼立竿見影的效益?美國熱衷於火星探索,難道又只是為「千劃」而仍未有「一撇」的「挪亞方舟」式移民計劃做準備?可見科研要造福人類,往往是要以百年計算的。

 

  再說科創,「科」與「創」不可分開,而「創」又分為創新、創意、創業。香港資源所限,科研或只能與大國(如中、美)合作,有了科研基礎,才進而談「科創」——以科學科技,創新創意,乃至創業。獲諾貝爾醫學獎的屠呦呦一生埋首於科研,其抗瘧疾研究成果終必「產業化」,哪怕那是政府其中一項產業,但仍屬科研轉化成產業的例子,至於怎樣推動「科轉商用」,政府還有很多長遠的工夫要做。

 

  要結合「科」與「創」(業),令創科創意與產業結合,政府必須投放以百億計的資金來支持,要做初創企業的「創投天使」,就不要限於今時創科基金的一、兩億規模。以財力扶持創科企業,必須廣泛而深入,若怕個別企業濫用公帑,政府可設監管機制。此外,筆者經常提及,美國克林頓政府「指導」中小企業向銀行寫計劃書,取得貸款以發展的實例,港府不妨效法,以協助一些只懂專注於科研的初創科技企業。

 

  20年前,克林頓以五年時間扶持中小企,讓經營者、銀行同時獲益,中小企得以發展,轉虧為盈,多聘員工,美就業人口遂增,稅收亦相應增加而申領失業救濟者減少,成就了半世紀以來,美國政府唯一有財政盈餘的年頭。這種「五年樹企業」的多贏政策,港府在科創上真要多多借鑑。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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