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
填海造地 治本之策
為協助港人置業,團結香港基金倡議新建公屋可租可買或先租後買,並低至半價發售;另又重提發展郊野公園土地,再引發出社會討論。我們一直建議公營房屋「只租不賣」,在長遠土地供應上,則相信填海造地才是治本之策。
建屋土地短缺,在顧及環境與發展的平衡上,填海造地或會是一個叫可行方案。
「最高九成半按揭,10萬元首期可上車,八成市民都可置業」對今時普遍渴求置業的港人來說,無疑十分吸引,但亦會引起對「用公帑補貼部分人置業是否公平?」的質疑。
事實上,以現時公屋、居屋中籤後,上樓、揀樓情況來看,那是近似「六合彩」的幸運大攪珠,無論可租可買或先租後買,若干年後若再成功轉售,則又等同中多一次六合彩。隨物業升值而賺得、賺過的錢,會否影響日後租、買公營房屋的資格,似乎仍待討論。
總之,以公帑補貼市民擁有私產,加上造成「又住又賺」的雙重福利,一直以來都有爭議,故本欄相信惟有只租不賣:即是只有居住權,沒有擁有權,才可真正實現「居者有其屋」的願景。
要移風易俗,改變市民固有的置業心態,並不容易。
此外,當全港逾半以上住戶(市民)的大業主都是政府的話,政府所面對的挑戰與壓力也一定很大,例如調整租金,哪怕可能只是跟隨通脹加租,都會引來政府和市民(住戶)之間的矛盾和對立,那就不再是普通的租客房東糾紛而是政治危機,全都要仔細考量。
至於重提發展郊野公園,以紓緩緊絀的土地供應這個更具爭議性的構思,相信很大機會面對來自環保人士和團體的阻力。
社會知道,多管齊下可以增加土地供應,途徑包括:一、更改土地用途;二、維港以外填海;三、重建;四、收地;五、發展岩洞及以前的石礦場等,若從開闢較大片地塊建屋來看,「一」和「二」都應作首要考慮,而郊野公園發展則可歸類為途徑「一」,它與「二」一樣,同受環保人士極度「關注」。
無論在陸上或海上造地,對環境都會有影響,潛在的、顯而易見的影響都有,但其實保育與發展可以沒有衝突,只需要社會凝聚共識,解決問題。
有部分人或會認為,既然有多種方式可作選擇,為甚麼不先採用有損其他人利益的方法,而偏要選擇損害自己利益的方法?其實,這又是回到大家一直遇到的問題上:社會難題多,但切勿在我家後園發生!
發展與保育未必像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只要大家肯花些心思,積極找尋折衷方案,就可共贏,城中便不乏一些可以兼顧兩者的保育項目。
填海造地一向是為香港土地供應的有效方法,除北大嶼發展的規劃外,另一個提案就是在大嶼山以東的香港中部水域興建人工島。
這個構思自然要有很多環保生態與技術,甚至道德等方面的考量,但在不為賣地,只求闢地建屋安民這大前提下,政府實在要及早研究,以確定工程的可行性,從而按序開展工程。
否則,大家真會認為,寄居蟹的權益可高於無殼的港人?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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