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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以新思維 民主再上路

  湯家驊與昔日公民黨友分道揚鑣,是因雙方對民主的追求有不同的演繹,同為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大律師在達致民主這議題上,意見都可南轅北轍,可見港人更應以開放、包容的胸襟,重新審視香港的核心價值,以迎接21世紀的新挑戰。

 

追求民主的路上,假如不能包容多元價值和聲音,又何來真正的人民作主?

 

  「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都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大部分港人應無異議。只是大家對以上四項的詮釋或不大相同,才導致今時社會撕裂的狀態。有位畢讀者贈筆者《高思在雲》一書,作者朱雲漢就認為,過往以美國經驗為主導的看法和觀點,將不適用於新時代的變化。

 

  朱雲漢是台灣中央研究院院士兼知名政治學者,他長期在亞洲19個國家進行政治價值、政治參以及民主品質等議題的研究,他在《高》書中指過去以西方為中心的世界即將沒落,美國霸權式微,西方民主退潮,資本主義全球化也陷入困境,代之而起的是「非西方世界」的新秩序,經濟上,主要是中國以迅速的發展,「收復」她在世界經濟體系的份額。

 

  朱雲漢的觀察與另一政經學者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理論相反。福山以為冷戰結束,正代表了資本主義及民主的勝利:「自由主義的民主是人類政府的終極形式。」其實,伴隨着美國式民主在巴基斯坦、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等國家逐個敲門而帶來的負面後果,美式民主已欠缺說服力,加上金融海嘯一役,美國政、經模式————「民主」與「市場」的缺陷已表露無遺。朱雲漢又指「民主」可帶來和平及良好管治,經濟市場自由化及全球化更可促進「共同富裕」這兩個想法經不起考驗,也將不再準確。他的分析,實在值得執意要西方「民主」的泛民參考。

 

  今時部分人「民主氾濫」,假「民主」之名,行專制、「一言堂」之實,還濫用「人權」和「自由」之名,以自己的「人權」、「自由」侵犯,甚至凌駕他人的權利與自由,這些情況經常見諸法律條文的演繹上。文明社會強調法治精神,但有些人認為,今天某條法例或法律條文不適合他,就會將之演繹到合自己所用,甚或斥之為「惡法」。

 

  若有人仍死抱美國鼓吹的「民主」來規劃香港的民主路,或錯誤解讀自己應擁有及爭取的人權和自由,就只會令港人一直以來引以自豪的核心價值消失於無形。

 

  例如有人指「遊蕩罪」為惡法,因此法干犯人身自由,當然如凌晨一時,以「遊蕩罪」在蘭桂坊拘控人,這可以是「惡法」之例,但如在凌晨一時,以「遊蕩罪」在飛鵝山叢林拘控人,又是否「惡法」?是否要廢?

 

  同樣,《基本法》已頒布25年,今也被人視為「惡法」,要毀、燒、焚。這樣的一個「能為自己所用是善法,不為己所用就是惡法」的觀點,恐怕絕非法治的基石。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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