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7
慈善風波
最近,兩地慈善事業「流年不利」,是非不斷。從「紅十字商會總經理」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到香港佛教聯合會被揭利用善款投資高風險的衍生工具,再到最近由中新社發佈的一則報導:造成58人死亡的上海靜安區教師公寓大火災,4000餘萬元的慈善捐款不知所失蹤。此言一出,引發的議論又遍及大江南北。
作為政府向居民提供社會福利安全網的補充,慈善事業的角色和作用相當重要。政府部門雖具多功能的職責,但不可能滴水不漏地顧及每個有特殊需要的弱勢群體,不同的專業慈善機構根據其專注的範疇,既可以補足政府對部份弱勢群體的需要照顧不周之處,又可以發揮分工的優勢,在服務質量和資金運用效率兩方面提高慈善事業的運營效率。
但是,這兩年總的來說,國內的慈善事業發展差強人意,往往給人監管不足,效率低下和貪腐問題嚴重的印象和感覺;香港的慈善機構相對好一點,由於善款運用的監察較嚴,貪腐問題較少,但是其處事的手法也頗多爭議。
上述提及的幾宗事件,客觀來看既有涉及慈善機構運營不當的事件,也有因部份人士對現代慈善機構的運營認識不足而引發的誤會。就以香港佛教聯合會投資高風險的衍生工具為例,不能只憑善款用於投資高風險的項目就定論所屬慈善機構違規。
現代慈善行業中客觀存在的兩個元素:慈善成本和投資。以往大多慈善機構對這兩個元素都諱莫如深,不太願意正視。慈善成本,是指慈善機構為籌得善款而付出一定的代價。譬如在街頭代表慈善機構進行募捐的人士不一定是義工,或是機構聘請來籌款的受薪人士。另外,進行各種形式的籌款活動時,慈善機構可能會和公關公司合作。由公關公司保證籌得最低的善款數量,其餘的善款由公關公司收取,作為服務費用。乃至於請客吃飯,送些紀念品等等都可以歸入此類。某程度上,這類開支可以被看作是捐獻者善款的浪費,但是爲了令該慈善機構順利籌得足夠的善款以幫助其特定的服務對象,這仍算是無可奈何的必要開支。
另一個元素是投資。以往的慈善機構在收到了善款之後,大多馬上使用在有需要的服務對象身上。可是隨著慈善機構運營的規模擴大,很可能會收到大額的非經常性善款。如何善用這批款項,成為了慈善機構能否充分發揮職能的決定性因素之一。因為若以基金會(Financial Endowment)的形式運作,一筆起始款項通過投資,便可以產生穩定的回報,持續應對慈善機構的運作開支,解決慈善機構對持續物資捐助的依賴問題。美國不少大學和諾貝爾基金會都利用捐款進行股票甚至是私募基金等高風險的投資,以產生較高的預期回報。只要資產組合的配置合理,又有足夠的年期等待投資升值,把部份的資產投向高風險的項目可以增加回報的水平,其實也無不可。
民眾對部份的慈善機構有誤解,並不可以作為內地慈善機構缺乏監管,管理混亂及貪腐問題嚴重的擋箭牌。公開透明是慈善機構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落實法定的年度審核制度,設立比商業機構更嚴格的財務披露制度,強制公開年度審計報告都可以提升社會對慈善機構的監察力度。從制度上入手,要比在網絡上批判一個個不知所為的「美美」形成的輿論壓力來得更持久,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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