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拉布新招54(4)條係咩料 阿Paul今日嬲豬了
政府喺今個月頭話今日(25日)會提一個有關「一地兩檢」嘅無約束力議案,去爭取立法會支持做民意基礎。上個星期仲特登抽起印花稅條例草案,讓路畀「一地兩檢」,政府今次擺明勢在必行咁款!雖然上星期泛民出盡力「拉布」,都係阻止唔到呢個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今日交上立法會討論。
今日好多人都對第54(4)條滿頭問號!
朱凱廸突擊出新招「拉布」
當Jenny同一眾行家都諗住今日個「大戰場」應該會對準一地兩檢喇!當議員質詢完結後,首讀二讀埋《2017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下一個議程就會入到一地兩檢。點知!點知!點知!(重要嘅嘢要講三次!)就喺呢個時候,非建制嘅朱凱廸就《議事規則》嘅第54(4)條,動議《2017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首讀二讀後,唔將草案交去內務委員會,轉為即時處理。
梁君彥一臉茫然要停會
咪住先!泛民用《議事規則》拉布就成日聽喇,但都係37A呀同點人數呀,用54(4)就真係第一次聽。Jenny同行家們你眼望我眼,紛紛話「咩嚟㗎?咩嚟㗎?」連主席梁君彥都一臉茫然咁,結果要暫停大會成個鐘先返嚟,跟手批准就此辯論。不過,每個議員只可就此發言一次,時間仲有成15分鐘添!究竟呢個54(4)到底係咩嚟呢?Jenny就同大家一齊望望。
究竟54(4)條係咩料?
根據《議事規則》入面嘅內容,54(4)係:「除與撥款法案有關者外,在負責法案的議員就現即二讀該法案的議案發言後,辯論須中止待續,而該法案須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除非立法會就任何議員提出的一項可無經預告而動議的議案另有命令。 」
簡單啲講,54(4)就係話法案過咗二讀之後,係要拎去內委會處理嘅。但係今次泛民就執住個「除非」,話要傾下唔交去內委會又會點,就住「點解要交?點解唔交?」辯論,又因為係可以「無經預告」,所以主席都係焗住要批准嘅。如果全部非建制派議員全數發言,需時都要成6個鐘。今日立法會自然就唔可以開始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嘅辯論喇!
阿Paul嬲嬲豬,一夫當關串泛民
其實建制派都話一早預咗泛民會拉布,不過連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阿Paul)都話,用呢個54(4)拉就真係未用過,估係佢哋嘅「新招數」喎!Jenny就見到阿Paul好似嬲嬲豬,喺大會入面一夫當關咁同泛民互串。唔通係因為建制派之前冇留意呢個54(4),所以喺佢哋嘅《議事規則》修正案冇包埋呢條,如果又要再傾、再加、再提交,咁最後咪變相又係煩到佢囉!唉,幾時都話主席真係唔易做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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