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31
父母子女攜手令新年更快樂
面對百物騰貴的年關,要過得輕鬆快樂並不容易。除了新春賀禮之外,還有小孩子期盼已久的新鞋子、新衣服,賀歲的食品,團年、開年的佳餚,給孩子的紅封包,繼而拜年的手信, 確實令很多當家的父母感覺不到新年快樂,壓力大大,憂心忡忡。
2004那一年,是我們一家過得最恩悅的一個新年。三個兒女都學成回港,全部投身社會工作。年近歲晚,兒女們很窩心的陪伴我們辦年貨。 好意頭而美味可口的鮮果把小龍小鳳雙手墜得酸酸的,錢也是小龍付了。車尾箱內擺滿了包裝精美的拜年禮品,是大龍一手妥辦,父母半點也不需要費神。更意想不到初出茅廬在銀行工作的小鳳,因利成便的替母親準備了一萬元各種面值的直板新鈔票,還配備長度不一的紅色封套, 設想得十分周全。兒女的不計較,樂意的奉獻,把倫理親情置於金錢之上,子女把這個新年的快樂指數推向最高點。
回想起來,我有沒有令父母在新年時快樂些?我懷疑。猶記得我最初工作時,家務事情不論大小,母親常阻止我幫手。她出於關心,囑咐我有空便要好好休息。那年代,養家的成員是被賦予享有特權的。新年時候,我除了多給些金錢作為過年之用外,一切過年必需品,皆由其他家庭成員分工準備,我能看到母親和妹妹們的辛苦,卻感受不到她們身體的疲累。我當然也少了一同分擔和經歷的樂趣。
想不到今時的我才領略到,要家庭成員彼此共同奉獻,一起承擔,一起經歷,齊心協力,滋生的溫馨和喜悅,非在家享受皇帝式服務的人所能體會的。
教導孩子的責任感,應從家庭開始。社會在孩子的認知感覺中,是遙遠和矇矓的概念;家庭對孩子而言,卻是親切而確實的存在著。要孩子能承擔社會的責任,必須先讓他們分擔家庭的責任。
自小要求孩子義務處理家務,可使他們留心家庭的狀況。過年過節,大家參與家庭的活動,兒女更能主動策劃家庭的需求,預先作安排。 隨著孩子的成長,他們的策劃能力和處事能力遞增,從而發展充足的自立能力。父母驚喜地發覺,孩子漸漸地已經能夠自立,更可以承擔起家庭的大責任。父母不再需要為家庭操心,為孩子擔心。
自動自覺的購置拜年送禮用的糖果、預先準備好的紅封套及利是用的新紙幣、以至主動付鈔選購生果及應節糖果糕點,完全不需要父母勞心費神。孩子作出自己的貢獻,不計較金錢的付出,令全家共度快樂新年。在理財教育中,真正體驗自己作為家庭成員應有的承擔。
祝願家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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